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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暮黎坐在破落小院的破竹椅上,足足等了三天三夜,老媪才黑着眼圈从屋里出来,神色是既疲累,又兴奋。
一根漆黑长鞭盘卧在她手中,泛着很特殊的幽幽光泽,而她看它的眼神,就像她难产生下的婴儿,递给金暮黎时,也满脸痛惜与不舍:“这是我制作最用心、耗时最长久的鞭器,你可要~~”
话未说完,金暮黎便已取走长鞭,“啪”的一声狠狠抽在地上,把院子抽出一道浅沟:“你个不正经的东西能不能别老叫它鞭器,搞得本姑娘像个色胚。”
说罢,拇指摸到鞭柄上的机关按钮,轻轻一推,鞭身便“歘”的冒出许多黑色利刃。
那些排列看似不规则的锥形尖刺,只是瞧着就令人胆寒,金暮黎瞄了一眼,转身换个方向又是“啪”的一鞭,抽得另一边地面坑坑洼洼,她的脸才露出满意神色:“不错。”
老媪盯着那些尖坑嚷道:“你赔!”
“赔什么?赔土?”金暮黎推回按钮,收回刺刃,“外面多的是,自己去挖。”
老媪瞪她。
金暮黎从袖里摸出一沓银票往她胸口一塞:“三天三夜的卖身钱。”
老媪操起靠在桌腿边的笤帚就打。
金暮黎闪身躲开:“这几天辛苦了,多买点好吃的补补身体,你看你瘦的,像根雨水淋湿又晒干的柴禾。”
老媪顿住追打之势:“老娘这是天生瘦,不是饿的,滚!”
说着话,还挥了下笤帚。
“好衣不穿,好屋不住,我看你是天生贱命,比我还穷混,”金暮黎哼了一声往外走,“老子滚了,别想老子。”
“我呸!”老媪朝地面使劲啐一口,“老娘想那街角边儿的抠脚大汉也不想你,赶紧有多远滚多远,别再来了,看你就烦!”
金暮黎耸耸肩,打开木门,出去右拐,离开老媪视线。
老媪这才将手探入胸口,把银票都掏出来,大拇指往嘴角狠狠一蹭,沾上口水数银票,边数边嘟哝:“这死女人真讨厌,上次给我的钱我都还没花完,这回又带这么多,是想让我懒得像蛆还是撑死拉倒?有这么多钱不会给自己置点田产宅院?净送到我这来,个败家子……”
厚厚一沓,全是最高面值的千两银票,加起来足有十万两,天天躺床上啥都不干,也吃不完。
院墙外的金暮黎脸上,流露出一丝淡淡暖意。
有的人,认识再久,都视你如陌路。
有的人,即便只有一面之缘,也能让你毕生铭记。
有的人,你以为关系很近,但其实除了血缘或姻亲等说明书般名词外,跟你毫无干系,哪怕是不花她半毛钱的举手之劳,她都不愿帮你动一动。
有的人,初次相见,还未多加了解,便能凭直觉信任你,无偿帮助你。
对金暮黎来说,老媪属于后者。
老媪不是老媪,她早就知道。
但她从不戳破。
老媪也知道她知道却从不捅破。
然而,两人并不因此而经常相见,除非金暮黎找她做鞭。
可一根血狼鞭被她做得精细至极,几乎能用一辈子,哪需要做那么多呢?
若非偶得黑蟒筋,再踏这座小院,金暮黎定会在离开赤墨城时才过来。
异界遇到这样一个嘴巴恶损、其实却无条件信任她、帮助她的人,金暮黎心里很感慨,只能不吝钱财、尽己所能地加以回报,成倍馈赠。
但也只是钱财上的回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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