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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黛先给他盛了一盘子,自己又盛了一盘子,区别是他的不放香菜。
兔子肉经过一个冬天的风干,变得十分的紧实,加上是野兔,运动量超标,肉质十分的Q弹。
啤酒不仅能很好的祛除掉了兔子的腥气,其中的二氧化碳可改变肉的组织结构,让肉软烂,分解胶原蛋白,让肉更快煮熟。
一口下去,兔子肉不仅鲜香Q弹,也十分好脱骨,一点也不塞牙。
配上裹满肉汁的芹菜,清脆又解腻,啤酒独有的麦香更是加分。
“啊!”
“啊!”
两人瘫坐在椅子上,看着空荡荡的盘子和碗,真正做到了菜光、饭光的光盘行动。
周斯年兴奋的开口:“明黛,等草长出来了,我们去抓兔子吧,我知道它们住在哪里。”
明黛想了想:“行,到时候多抓点兔子在空间养,野兔太柴了,家养的兔子肥一点,更香!”
周斯年眼里的星星手牵手转圈圈:“好啊!好啊!好啊!”
吃完饭,周斯年收拾厨房,明黛去草地上看了看排骨牛。
大排和小排已经能站立起来了,这会正在吃周斯年割下来的红薯藤,看到她过来也不害怕,用依旧浑浊的眼睛看着她。
明黛给它们检查了一下,恢复的很不错,只要能能吃能喝,就死不了了。
给它们饮水的大盆里放了些盐巴,明黛去了玉米地。
这时候的玉米已经出苗,且因为空间温度的问题,长的很高了,再过一段时间就有鲜嫩的玉米吃了。
最后,明黛看了下暂时充当澡堂子的池塘,想着要找些鱼养起来,仓库里只有咸鱼,她想吃新鲜的鱼头炖豆腐了。
回来的时候,看到了周斯年放墙角晾着的狗爬犁。
周斯年不仅把它洗干净了,还把明黛给他的红纱巾系在了车头。
真爱,无疑了!
第二天,一大早,柳三爷赶着爬犁来接他们。
明黛把这几天攒的蘑菇全部带上,足足有一百五十斤,装满了三个筐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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