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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私又凉薄的明明是他叔婶自己,却倒打一耙,怪怨姚新柳剥夺了他们的富贵生活,也不想想,他们能在京都立足,能享受富贵生活,都是因为谁。
受人好处不感激,一点变故就憎恨。
只能同甘,不能共苦。
更谈不上理解与支持。
姚新柳摊上这样一家人,也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给他们在京都吃的白米饭,都不如倒了去喂狗。
畜生尚且知恩,人却不如狗。
“那可知姚新柳到底如何死的?”金暮黎默然半晌,问道。
昱晴川答了四个字:“郁郁而终。”
金暮黎微微点头:“想来也非他叔婶谋害,毕竟还指着他东山再起,带他们重归京城、享受富贵生活呢。”
“那人说他们在京都时,不仅吃的好,穿的好,还有奴婢供其驱策。返乡之后,奴仆逐渐遣散,越来越少,最后只剩一个。如今,更是一个都没有了,衣服都得自己洗。”昱晴川面露茫然之色,“我不明白这有什么可怨的?我们的衣服不都是自己洗么?”
“有什么不明白的,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而已,”金暮黎淡淡道,“你让一个吃了半辈子青菜的人,天天有鱼,顿顿有肉,他会很高兴;你让常食精致糕点、名贵小吃的人余生再也享用不到,他肯定不乐意。而姚家,除了失去物质生活,还有可用来吹嘘的虚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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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新柳离开权贵,不肯再为其效力,必有原因。而他家里,都是眼中只有寸地尺天的俗人,不问究竟,只予责怪。
何其寒心。
加上官场失意,志不得酬。
双重打击之下,终郁死。
昱晴川毕竟是心性纯正的少年,即便金暮黎解释一番,他也还是想不通。
“想不通就别想了,今天先聊到这里,有话明天再说,”金暮黎拍拍他的肩,“你们一路劳累,都早点休息吧。”
昱晴川立即粲然一笑:“好。”
金暮黎送他到厅门口。
昱晴川刚走,夜梦天便过来道:“金庄主,该去练习阵法了。”
金暮黎微微一愣:“现在?”
之前都是白天练习,晚上讨论、总结。
夜梦天嗯了一声:“紧急情况不一定都发生在白天,若夜间遇到比你强的人,熟练夜间布阵,才能避过危险。”
金暮黎觉得很有道理,便同意了。
不料,两人刚出庄门,易融欢便从后面气喘吁吁追来:“庄主等等我!”
金暮黎转身:“不在屋里修炼提升实力,跟着我干什么?”
易融欢道:“这大晚上的,你们孤男寡女在一起,我不放心~~哦,是替我弟不放心!”
金暮黎气到笑:“易融欢你有病吧?”
“我没病!”易融欢梗着脖子,还乜斜着眼看向夜梦天,“你敢说不知某人对你存有非分之想?”
“我知如何,不知又如何,”金暮黎冷了脸,“别以为拿锦儿说事,就能干涉我的私生活。易融欢,趁我没发火之前,赶紧滚回去!”
狗东西虽然比她大个两三岁,却也不过二十二,在金暮黎的心理年龄面前,反而差了八九岁。
易家遭灾后,失去束缚的他,渐渐恢复了本性,不再寡言阴沉。
加上出于易锦方面的考虑,她总是给予一定程度上的容忍。
然而这家伙得寸进尺,竟想管到她头上,越过她的底线,犯了她的忌。
血狼鞭“唰”地抽出甩过去:“竟敢窥探跟踪,你好大的狗胆!”
相处了这么久,易融欢早就和百里宸一样时时防范她说动手就动手的毛病,即便追上来,也是坚决保持距离。
此刻听鞭风呼啸,立即抱头鼠窜往回跑,边跑边道:“我没跟踪!没窥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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