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李凡听后,很是赞同小伙子的话,笑道:“我想,你的想法是正确的,这本书应该不会让你失望。”
小伙子点头道:“当然,我非常肯定这一点。”
说完,小伙子从书架上取出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与李凡道了声再见,拿着书去柜台处结账去了。
小伙子走后,李凡几人也随后出了书店。
李凡进店主要是想去,确认一下书的印刷质量,确认完了,自然就离开了。
至于销售情况,李凡一直都不担心,别看现在的销售似乎不怎么样,但绝对用不了太长的时间,便会被书迷们争相购买。
出了书店,李凡几人继续去游玩,今天已经27号了,再过两天,他们就得回华国去了。
……
《福尔摩斯探案集》虽然目前的销售不怎么样,但也并非无人问津,总有一些侦探迷们,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选择购买,就像李凡之前在书店里,遇见的那个小伙子一般。
他们拿到书之后,先是仔细的看了看封面的人物插图,只感觉心里有一种莫名的悸动。
然后翻开封面,便是第一个故事《血字的研究》。
“莫非,这还是一个系列故事?”这样的疑问,在他们的脑海里一闪而逝,然后便开始看正文。
“一八七八年我在浪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以后,就到内特黎去进修军医的必修课程。
我在那里读完了我的课程以后,立刻就被派往诺桑伯兰第五明火枪团充当军医助理。
……”
故事的背景发生在一八七八年,书迷们对此并不奇怪,很多的侦探小说,都会选择上个世纪作为背景。
只是,这部作品似乎是以“我”为主角的第一人称写法,这让书迷们稍微有一皱眉,他们还是更喜欢看第三人称的作品。
当然,他们虽然有些皱眉,但并没有因此放弃,而是选了继续往下面看。
看着看着,他们不禁眼睛一亮,他们发现,这部作品的撰写角度似乎有些特殊,那个叫做华生的“我”,似乎并不是主角,主角似乎另有其人。
“有意思。”书迷们啧啧道,他们看了许多的小说作品,这样的撰写角度,还是第一次看到。
故事的开头是说,华生读完了军医的课程之后,在兰国的一只军队里做了军医,他在一次战争中受了伤,又染上了伤寒,身体变得非常虚弱。
不久后,华生回到兰国休养,他的经济状况有些糟糕,因此他决定找一家不太奢侈的住处。
有一天,他在一个叫做克莱梯利安的酒吧门前,碰到了自己之前的助手,小斯坦弗。
华生告诉小斯坦弗,他打算找个价钱不高,而又舒适一些的住处。
小斯坦弗则说,另外有一个家伙也跟他说了,也要找一个价钱不高,又舒适一些的住处。
那个家伙叫做福尔摩斯,在小斯坦弗的口中,福尔摩斯是一个有些古怪的家伙。
“福尔摩斯?”一众书迷点点头,福尔摩斯很是显然才是主角。
……
她本是实力强悍,医术超群的世家家主。 一朝穿越成将军府的废柴嫡小姐,成为第一位被退婚的太子妃,人人嘲讽! 选秀宴上,她被赐嫁给鼎鼎有名的残废王爷。 ...
他曾是圣殿国王,四大洲只手遮天,却因心爱女人的背叛,险些命丧黄泉。为复仇,他踏上回归路。在酒吧昏暗的角落,有佳人绝色,一个精彩纷呈的故事,就此展开...
陆家有两个女儿,小女儿是天上的月亮,大女儿是阴沟里的死狗。陆妈你长得不如你妹妹,脑子不如你妹妹,身材不如你妹妹,运气不如你妹妹,你有什么资格过得好,有什么资格幸福?陆微言姐姐,你的钱是我的房子是我的,你男朋友也是我的。你就安心地当又穷又没人要的老处女吧。陆一语凭什么?我也肤白貌美大长腿好么?分分钟能找个男人...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2036年,人类第一次登上了荧火星。2052年,第一届世界武道大赛举行,这也是全球最高格斗赛事,全球为之狂热。世界级顶尖选手枪魔许景明,于二十六岁那年,带着征战赛事留下的一身伤病,选择了退役一个风起云涌的新时代,开始了!...
浩瀚的宇宙中,一片星系的生灭,也不过是刹那的斑驳流光。仰望星空,总有种结局已注定的伤感,千百年后你我在哪里?家国,文明火光,地球,都不过是深空中的一粒尘埃。星空一瞬,人间千年。虫鸣一世不过秋,你我一样在争渡。深空尽头到底有什么?书友群见书友圈置顶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