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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阁下的车超速(第1页)

割痕,长度六公分,纤细、光滑、平整。

霍寒景估计得不错,当时下刀的速度快而果断。

能造成呈现如此模样的伤口,唯一的可能性:只有……

当大脑自动跳出“自杀”两个字的刹那,霍寒景幽寒的眸光,瞬间变得更暗更沉……

**

时念卿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当时右手还在输点滴。

她一动不动地静静躺在床上,看着宽敞的房间,入目皆是梦幻的粉色,她很恍惚,有那么一瞬,她分不清时间与空间,更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哪里。倘若不是桐姨领着一排的女仆,恭敬地候在大床一侧,她甚至都以为自己还睡在霍园的房间里。

每个花季年龄的女孩子,心里都有个公主梦。

希望有个王子,骑着白马,将自己带到城堡里,然后过着世间最幸福的生活。

十五六岁的时念卿,也不例外。

所以,那个年龄的她,尤为喜欢粉色。

以至于她在霍园的房间,就是粉色的海洋。

那时候,霍寒景替她准备的地毯,都用粉红色的蕾丝,镶了边。

霍园,虽然不及总统府,那般奢靡华贵,但里面的一切,都是最好的。

时念卿不知道,是不是所有沉迷在美好初恋的女孩子都一样,但是她,但凡有关于霍寒景的一切,都是她的最喜欢。

她连霍寒景用完没墨的签字笔,都能宝贝地珍藏起来。

时念卿仍然清晰记得,自己第一次跟着霍寒景入住霍园的场景。

他推开门的刹那,她简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当场捂着嘴巴尖叫起来。

霍寒景还给她的房间,亲自命了名:公主房。

据霍园管事说:公主房,大到装潢设计,小到美观摆件,皆是霍寒景亲自挑选的。

时念卿每一样,都喜欢到不行。

可是,她最最喜欢的,还是那串挂在窗户前的粉色风铃。

那串风铃,上面有十二颗粉红色玉石点缀。

粉色玉石名唤心头之血,是“图雅”地区特有的玉石。市面上,虽然很普及,但是那十二颗,却是霍寒景去图雅地区,在荒无人烟的戈壁上,徒步二十里,好不容易才找到的。

那风铃,是霍寒景送给她的十六岁生日礼物。

那是她长那么大,除了时靳岩临终前替她准备的生日礼物之外,最最喜欢的礼物。

此时此刻,那风铃,仍然挂在窗前。

随着浅浅淡淡的风,轻轻悠悠地摇晃着,发出清脆好听的撞击声。

外面的阳光,正好。

听着风铃声,时念卿躺在床上,很恍惚,觉得自己好像回到十四岁、每个周末午睡醒来的下午。

那时,她每次醒来,趴在窗户前,总能看见坐在花园里看书的英俊少年。

霍寒景因为她,放弃去英国剑桥念书,甘愿就读‘英皇’的大学部。虽然英皇大学,也是极好的,但跟剑桥相比,就显得太不值一提。霍渠译因为霍寒景的决定,发了好的气,最终霍寒景说服霍渠译的,是他自学,考取剑桥的学位。

时念卿曾经好单纯,以为,那一刻的彼此喜欢,就是天长地久的开始。

真傻。

时念卿闭上眼睛,忍不住勾起唇角,冷冷自嘲。可是,她心里却酸得冒泡泡。

曾经,她有多喜欢,有多期盼,经过这些年残酷的洗礼,便有多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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