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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钟准时响起来,路阡陌揉了揉眼睛,李明泽停住车的时候,路阡陌已经站道了车前。
准时是路阡陌的优点,就连李明泽都不得不承认这一点。她站在春天早晨稀薄的阳光里,亭亭玉立如一支翠竹。
再挑剔的目光看,路阡陌也是个美人,虽然只穿了简简单单的牛仔裤、T恤衫。宽松的T恤,只有他知道底下的腰肢怎样纤细,胸前怎样波涛汹涌。
不对,不会只有他一个人知道,她原本是干那行的。
想到还有别的男人摸过她的腰、她的胸,李明泽心里就蹭地蹿出一股无名之火,脸色也随之沉了下去:“穿成这样,怎么见人!”
路阡陌默默地拉开车门,坐了进去。
“你以为你穿得严实,别人就看不出你做什么的了吗!”
路阡陌面色一灰。
他每句话都有刺,刺得她遍体鳞伤。
她是做什么的,她原本是个时装设计师,母亲含辛茹苦地供她读书,她寒窗四年,最苦最累的时候,也没有想过退学——她现在在做什么!
忍忍,她对自己说,总是她对不起他在先。
她能在他身边是有时限的,就只有这半年。半年之后,罗忆楠就会学成归来。她赢了。
她是大律师,她是陪酒女。
这个念头让路阡陌眼睛里泛起痛苦的神色,她也不知道是输给罗忆楠,还是失去李明泽更让她痛苦。也许这两件纯粹就是同一件事——
他有没有爱过她。
他从来没有正眼看过她。她甚至很怀疑,在人多的地方,他会不会根本找不出她来。
李明泽从后望镜里看见她垂下的眼帘,眼睛里痛苦的神色。
他说错了,她最擅长的根本不是喝酒,而是装无辜,有那么一个瞬间,他甚至都相信了,相信她更喜欢穿得像个清纯的学生。
笑话!那种地方,随便跟人上床的,装什么白莲花!别人不清楚,他还不清楚吗?那张照片,天知道她卖了多少钱。
李明泽哼了一声,从副驾座上拿起一件衣服,往后丢了过去:“穿上!”
“这、这里?”路阡陌结结巴巴地问。
“怎么,害羞?”李明泽换了调子,“你身上哪一寸,是我没看过的?”
路阡陌脸上一红,仍然矮下身子,在座椅背后换了衣裳。她足足有一米七五,腿又生得极长,缩手缩脚地可怜。
好不容易换好了,坐上座椅,就听见李明泽闲闲地说:“对了,这才是路小姐的风格。”
路阡陌怔了一下,低头看时,脸色又白了。她不由自主咬紧了下唇。
这是一件薄如蝉翼的短裙,胸口开得极低,露出大片大片雪白的肌肤,深沟若隐若现,又极是贴身,贴得像又一层皮肤。
他让她穿成这样,打算带她去哪里?路阡陌战战兢兢地问:“我、我们去哪里?”
“不是我们,是你,”李明泽还是那个懒洋洋的口气,“去凯里。”
路阡陌的脸更白了,白得被窗外阳光一照,几乎可以看见淡青色的血管。而嘴唇已经微微地渗出血来。她觉得自己抖得厉害,要扶住座椅方才稳得住身体。她知道凯里是怎样一个地方。
她在酒吧里听前辈们说过,全城顶尖的豪门公子常在那里开party,总看见一群一群漂亮姑娘被带进去,灌得烂醉出来,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谁都知道她们经历了什么,也谁都不知道她们遭遇了什么。
听说玩得很凶。
“你……李总不去吗?”路阡陌抱着最后一丝希望问。
“我不去。阿鲁问我借你,我总不好意思不借吧。”李明泽淡淡地说,就好像他说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件东西,而且是一件他不怎么喜欢,不介意被人借了去不还的东西。
“好好陪鲁公子玩,陪好了回来给你加薪水。”像是还嫌不够,李明泽又加了一句,“其实也不用我多说,这一向都是你的拿手好戏,不是吗?不过我提醒你,要还有照片,可别贱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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