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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第9页)

我一阵尖叫。

害得大厅保镖连忙追过来,以为谁被谋杀了。

我没管保镖,只问英珠:“真的吗?你要嫁到我们中国去吗?”

“对啊,亲爱的,你们中国男人太可爱了!”英珠搂住我的脖子语无伦次,“就是这次回国认识的,在釜山,有个摄影展,我被朋友拉去看,就认识了那小子。”

“摄影?”我听到这词心里某个地方动了一下。

“是的,是的,他是个中国摄影家,拍的照片漂亮极了,就是拍你们中国的西藏。哦,上帝,跟天堂一样的美。”

“西藏?!”我又是一声尖叫,揪住她的衣领,“告诉我,那个摄影家叫什么名字?”

“他,他叫……”

我在英珠的大学公寓里住了一个晚上,两个人都醉得人事不省。这死丫头,居然交了个中国男友,跟高澎一样,也是搞摄影的,中文名字她说得很含糊,只知道他叫“骆驼”,估计是外号。英珠马上就要毕业了,她计划毕业后就去中国跟男友会合,叫我也一起回中国,我说要在这边照顾生病的爱人,走不了。

“爱人?上帝……”英珠话还没说完就倒在了地板上,昏睡过去。

我醒来的时候,她还睡得像只猪,我轻手轻脚地从她身上跨过去,脸也没洗就往楼下跑,一夜未归,耿墨池非剁了我不可。

果然,耿墨池对我大发雷霆,若不是生着病,他真会将我掐死。他这人就是刀子嘴豆腐心,我知道他是担心我,所以他说什么我都不吭气儿。发完脾气后,他指着我狠狠地说:“从现在开始,我不允许你离开我的视线半步!我睁开眼睛就必须看到你,闭上眼睛必须抓得住你,你去哪里都必须经过我的同意,我去哪里你也得跟着,否则……”

“怎样?”

“我要你陪葬!”

他说到做到,除了上洗手间和浴室,他时刻都看着我。他的身体很虚弱,不能过多活动,大多数时候他都在花园里看书,我就必须像个丫鬟似的守候在他身旁,端茶递水,伺候周到。可是很奇怪,纵然是寸步不离,我却觉得他似乎有点不像我认识的耿墨池了,我很少见他笑,越来越沉默,那种深沉的忧郁,总会隐约浮现在他眉宇间,让我觉得,即使站在万人中央,他的孤独仍是那么醒目。临近死亡的人都是这样的吗?他的魂魄还在他身上吗?为何我感觉他整个人都空了似的,人是醒着的,却跟远处的瑞尼尔雪山一样,进入了亘古的沉睡。

晚上我很少真正睡着过,尽管没有开灯,模糊的黑暗里仍然可以看见他经常捂着胸口身子发颤,蜷伏着伸手在床头柜上摸药瓶。没有水,他就着唾沫将药片吞下去,好像极度不适,一直在隐忍地吸气,直到药效渐渐发挥作用,他才在疲惫中渐渐睡去。而我侧身躺在黑暗里,只能假装自己已经睡着,咬着被角默默流泪。可是我忘了,他闻得出我泪水的味道,很快就醒了,从背后伸手搂过我,很平静地说:“我还没死,你放心。”

很多时候,我抓着他的手,抑制不住心中的疼痛,不能言语,无法自控。我根本就不敢松手,害怕一松手,他就会从眼前消失。如果可以,如果上天答应,我愿意用我的现在我的未来我的一切去换取他的停留,因为我爱这个男人,我要跟他在一起,我今生所有的幸福,只是跟他在一起。可是他未必能理解,要不然他就不会极力“安排”我的幸福了。他怎么能明白,离开他,幸福对我而言就只能是飘浮在湖上的雾气,风吹即散。

那日早上,他对着窗外发了很久的呆,忽然跟我说:“我记得有本书上写过这样一句话,说灵魂是有记忆的,如果真心爱上一个人,无论穿越多少个轮回,潜意识里还是会对那个人有印象的,这就是为什么我们有时走在街头,跟某个陌生人擦肩而过时会觉得他(她)似曾相识的原因,因为那个人或许就在前世跟我们有过这样那样的纠葛,回眸一眼,大约就是我们跟他(她)在这辈子唯一的邂逅了……考儿,我们这辈子一定都深深地记住了对方吧,记得越深刻下辈子邂逅的可能就越大,只是不知道在那个轮回里我们的缘分是擦肩而过,回眸一眼,还是会继续这世未了的爱情呢?”

我怔怔地看着他。

“墨池!……”我哽咽。

真的,此后的很多天我跟他寸步不离,他昏睡的时候,我就守在床边一遍遍地抚摸他浓密的头发,还有深刻的眉眼。他醒着的时候,我就牵着他的手到林荫道散步,数着地上斑驳的日影,我们常常哽咽着不能言语;或者,我们也会坐着西雅图的老式电车转遍全城,宁静的街景在窗外飞过,让我们想起那逐渐清晰并将永恒的过去;因为病痛已经耗尽了他的所有,他无力再弹钢琴了,没关系,我弹给他听,虽然没他弹得好,但他还是很欣慰,看着我弹琴时脸上总是露出满足的表情。

我们偶尔也会去公园里走走,三月的西雅图天气还是不错的,我跟他最喜欢去凯瑞公园,那里是俯瞰西雅图的最佳位置,看着日落日升,看着城市的灯火蔓延到每个角落,那种渗透到灵魂的幸福感也在我们彼此的心中蔓延,我们很好地收藏着这种记忆,无论下辈子我们的缘分有多浅,只要能邂逅,我相信凭借这灵魂的记忆我们一定可以认出彼此。

我一刻也不敢离开他,像拽着今生最后的生命线,怕一撒手就物是人非。但是,命运从来就不会因你舍不得什么就留给你什么,相反,命运会在你开小差的时候突然就给你个意外,让你措手不及,还没明白过来,就什么都不属于你了。

安妮要回香港,我去机场送她,下着雨,耿墨池身体很虚弱不便前往,我一个人去的。我不知道祁树礼跟她说了什么,让她有点心灰意冷的样子。我问她,她又什么都不肯说,但感觉她在祁树礼身上并没有获取她想要的某种东西。

“考儿,你真幸福,有两个男人这么爱你。”临上飞机时她这么跟我说。

是啊,我很幸福,但这幸福只有在所爱的人觉得幸福的时候才会存在,如果他感觉不幸福,我又如何幸福得起来呢?一样的道理,我若回到祁树礼身边,我肯定不会幸福,因为我不爱他,我不幸福他又何来的幸福呢?很浅显的道理,有着智慧头脑的祁树礼却总也想不通。

送走安妮回来的途中,雨还在下着,我想到该给耿墨池买些春装了,途经市区的百货公司时就下了车,只一会儿,他不会等得太急的。很意外,我在百货公司的服装区见到了大肆采购衣物的米兰,她看着我,我也看着她,无形的火焰在我们之间燃烧。我不知道她是如何知晓安妮已经走了的,嚣张写满她的整张脸,她一步步地朝我逼近,眉目扭曲得要变形,我突然有种莫名的恐惧,这么多年来我从没害怕过这个女人,可是这一刻,不知怎的我很怕她。

“给我老公买衣服吗?”她扫了一眼我的购物袋冷笑。

我转身就走,不想跟她纠缠。

“不要脸的贱货,他都要死了,还缠着他!”

我回头,还是不想跟她吵,心平气和地跟她说:“米兰,放过他吧,他的日子真的不多了,就算看在夫妻一场的分上,你也应该让他安静地走。”

“夫妻?哈哈……”米兰疯笑着,恶毒地反击,“他只要有一天把我当作妻子,我都不会这么对他,我恨这个男人,也恨你。只要我还活着,我就不让他好好地死,让你留在他身边也好啊,看着他死,多痛快,哈哈……”

“变态!”我甩手就是一巴掌挥过去。

然后我们就扭打在一起,她扯我的头发,我掐她的脖子,她被我掐得喘不过气,抬脚就狠狠地踹了我一下,她穿的是细高跟鞋,我穿的是针织裙,腿是裸露着的,顿时被她的鞋跟踹掉了皮。我疼得松了手,她后退两步又朝我踹了过来,速度之快让我怀疑她是不是为了对付我专门在家练过,我躲闪不及,肚子上重重地受了一脚。

撕裂般的疼痛让我猝然倒地,我捂着肚子还没叫出声,她又扑上来对着我的小腹连踩几脚,我啊的一声惨叫,仿佛是体内某块血肉瞬间剥离,殷红的血从我下身喷涌而出,顺着我的小腿流了出来,染红了我的米色针织裙……

周围有人的惊呼声,奔跑的脚步声,眼前人影憧憧。

我倒在血泊中,意识渐渐游离,直至整个世界陷入死一般的沉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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