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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能弄清楚孩子的下落,那孩子就会成为这件事情的钥匙。
而从“没”字上来看,这个孩子恐怕已经不在人世,而且跟他妈一样,被沉在了哪里,不被人所知。
那个被逃难母亲视如珍宝的孩子,到底是怎么死的呢?
看来也只有葛三多的老婆知道了。
而葛三多的老婆被那只手给逮走了,招魂肯定找不回来,解铃还须系铃人,得先把那个手掌骨给找到。
我一寻思,“没”字有手成“投”,“走投无路”,是说已经被逼到了一定程度了,而“没”意同“冇”,字形是右下角隐藏的意思,右下角,阴河的右下角,是一大片芦苇地。
地点我是算出来了,可是这一片芦苇地有一人多高,小孩儿进去都跟迷宫似得,那么小的一块手掌鼓,就算有了地点,特大海捞针似得,怎么找呢。
要是能跟李国庆用磁铁吸东西一样,把那玩意儿给吸过来就好了。
对了,我灵机一动,立刻问李国庆:“咱们村牛大壮现在还养狗不?”
李国庆听我没头没尾的问了这么一句,还挺纳闷:“牛大壮?你找他干啥?养呢养呢。”
我忙说道:“咱们过去一趟,跟他借个鼻子灵的狗。”
雷婷婷恍然大悟,显然已经明白什么意思了,唐本初瞪着眼:“用狗来闻骨头的味道是不是?师父高!真高!”
“原来如此啊!”李国庆一拍巴掌:“行啊,就是前一阵子吧,他养的狗把一个老头儿给咬坏了,赔了不少钱,现在都不出来遛狗了,说太凶,你去借狗,不能被狗给怎么着了吧……再说了,让狗闻骨头,闻的出啥,狗还不直接给吃了啊?”
“你放心吧,这是凶骨头,狗精着呢,不乐意动,”我接着说道:“但是咱们要借的狗,是越凶越好,不厉害的狗,镇不住邪东西。”
李国庆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领着我们就上牛大壮家去了。
牛大壮是个屠户,一开始是觉得自己每天卖完肉剩下好些个骨头怪糟践的,索性养了狗来打扫战场,结果不知不觉狗越养越多,而他养的狗又是出了名的凶,时间长了,他也不卖肉了,专门营生斗狗赌钱,倒是发了点小财。
屠户整天杀生,煞气当然就很重,跟着屠户混的狗,也怂不了。
到了牛大壮家,他一瞅见我还挺意外:“千树回来了?不是说你上县城干大买卖去了吗?咋,这是衣锦还乡啦?”
我摆摆手让他别臭我,就开口要借一条最凶的狗用用。
牛大壮瞅着我一脸意外:“你还要个最凶的狗,你知道我这儿的狗多恶不?不是我抠门,我就是担心你降不住,给你咬坏了不就麻烦了。”
“要不我跟你签个生死文书?”我说道:“我出事,我不赖你,狗出事,你也别赖我。”
牛大壮一下被我给逗笑了:“哎呀我说你小子上了县城,心气高拉!这口气,还狗出事,你知道我这狗多牛逼吗?”
“这不就领教来了!”我说道:“你也别墨迹了,借不借吧?让我也见识见识,你的狗能有多恶。”
牛大壮也是被我给激了,一回头就上狗舍里面,给拉了一条花皮大狗来。
我不懂狗,不认识是个啥品种,但是瞅着模样,跟个小牛犊子似得,两只狗眼目露凶光,獠牙又尖又长,还真是一看就厉害,自带凌厉杀气,感觉跟狗中之王藏獒比,都不输气势,心里很满意:“行,这狗好,我就要这个狗。”
“算你小子有点眼光。”牛大壮得意洋洋的介绍说,这个狗以前是看工厂的,后来工厂里面进来了贼,贼本来给这个狗喂了下药的香肠,想把狗给迷了好偷东西,结果被狗一下识破,反倒是咬死了贼,这事儿挺轰动,虽说狗确实是尽忠职守,不能说它错了,可毕竟沾染了人命的狗,让人怕,所以工厂主人一合计,让把这个狗给送走了卖掉,怕留着不知道啥时候给惹了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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