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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过一夜,天光大亮。
一地清霜,枯草泛黄。
虞清欢一大早,便被吴提从床上薅起来做饭。
她睡眼惺忪地走进厨房,没睡够的愤怒,驱使着她的理智,她真想把厨房烧了,但转念一想,烧了自己也没的吃,索性认命,开始动手烧菜。
许是孕期的缘故,这厨房中的油烟味,平日闻着没什么,如今却让她几欲作呕。
她抚着至今平坦的小腹,唇角不由自主勾起。
在最初的不知所措过后,这个孩子带给她的,尽是初为人母的喜悦。
可她的手,却不敢在腹部停留太久,唯恐被人察觉。
这顿早餐,她没有做得太丰盛,简简单单的粥,用小炉子煨得刚刚好,再配上几碟常见的家常菜,就这样端上饭桌。
吴提先舀出一碗,递到了虞清欢面前,然后将整个小陶罐从炉子上拿下,他直接就着陶罐吃了起来。
“你知道么?我娘也和你一样手巧,做什么都好吃,可当时我却还嫌弃她做的饭菜太小家子气。”
“什么菜还用筷子夹呀?北齐的人都直接用手撕,那样吃起来才算得畅快,我总怪她融入不了北齐的环境,害得我也被取笑。”
“我听其他的女奴说,我娘是大家闺秀,来自江南水乡,她就像从书卷里走出来的女子一样,知书达理,温柔娴静。”
“然而那时候我却觉得这样的她是异类,别人也觉得她是异类。但她没有在意别人的目光,依旧活得好好的,再苦再累都活得好好的。我知道,她想回家,努力留着一条命活着回家。”
“后来,她托人从归雁城带来种子,想尽各种办法种下。”
“虽然什么都没种出来,可她仍旧不厌其烦,种了一次又一次,等着那永远不会发芽的种子冒芽,就像等着那永远也回不去的故乡来人接她一样,倔强而可怜。”
“可到最后,她也没能种出青菜,更等不来亲人带她回家,她被我大哥那畜生强暴了,那些畜生尝了一次鲜后,日日夜夜前仆后继地占有她。她想死,我知道,但为了我,她咬牙活了下来。”
“后来她怀了身孕,因为不知道肚子里的孩子是谁的,她究竟归属父王还是大哥与其他人便成了争议,最后宰相建议滴血认亲。”
“滴谁的呢?总不能滴她自己的。于是他们用刀,生生从她的腹中剜出孩子……”
“她死了,活着的时候人人都想得到她,死了之后却没一个人收殓她的尸体,嫌她肮脏。”
“我才六岁,我搬不动她,就这么坐在她身边,直到她的躯壳爬满蛆虫,美丽的脸烂成一摊腐肉。”
“仆人匆匆把她扔了,扔在哪里,我也不知道,肯定被饿狼叼走了吧,不过狼不吃腐肉,或许被秃鹫捡食干净了。”
吴提握着筷子的姿势有些生硬,手微微颤抖,便已让他无法将菜夹起。
他索性端起盘子,把菜拨到罐子里,用勺子挖了一勺粥配菜送入口中,直接吞了下去。
接着,他又迅速舀了几口,那粥和菜,就这么哽在喉咙,他吞不下,也吐不出。
脸涨得通红,眼泪也哽了出来。
他用袖子擦了擦,然而那眼泪就好像泉水般,刚擦去又涌出来,他用手撑着额头,小兽般呜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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