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五十三章:狼头选拔
第五十三章:狼头选拔
“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胡志勇建立起血狼战队,又一次打造出血狼保镖队。一百四十人的人王,被胡志勇带着朝仙人洞出发。
“跟对人、做对事,个人才能成功。选对人、做对事,团队就能成功!你们不是最精的兵,只能算是目前最好的兵。作为狼头,要有智谋、要有团队精神、更要有帅才!
清代一位诗人写过这样一段诗:【骏马能历险、耕地不如牛,坚车能载重、渡河不如舟。舍长以就短、智者难为谋!】
为人择职则乱、任人唯贤则兴。任人唯亲则衰、用当其才则安。一个好的狼头就是带领一群绵羊,也能打败一群猛虎。一只绵羊作为狼头,一群狼也会成任人宰割的绵羊!”
胡志勇看着排列整齐的三个小队,指着他们说道:“狼头,会从你们中间选出!血狼令永远在,狼头也许会随时调整!”
训练开始,这群人都憋足了干劲。狼头,代表着认可、代表着荣誉,一群狼崽谁也不愿落后。射击、搏击、格斗、车辆驾驶、语言学习、特战技巧。六门课程考第一的才有资格争当狼头。
“争当第一!”永祥第一个喊了出来。年龄只有二十一岁的满族青年,还真的有股不服输的劲头。射击天赋、魁伟的身材、中学生的文化、出自武术家庭的历练,他有傲人的本钱。
胡志勇看着训练场上生龙活虎的身影,敲打着这群狼崽子,说道:“练吧,我不喜欢听空话!”
“对,我会和你争一争!”德昌不服气的看一眼永祥:“射击你不比我强,文化我不比你低。没有你的身体好,又不是比块头!”
“嘿,是骡子是马只有拉出去溜溜才知道,你们眼里还有我吗?”温良举着拳头:“我文化上不如你们,但我脑瓜子聪明。两位小弟,哥哥要挑战你们两个!”
“小毛头,滚!”永祥骇呼着只有十九岁的温良:“你想当哥哥?下辈子吧!”
“少爷,他们三个都不是省油的灯!”火凤在旁边观看着,对着三个满族青年大有好感。
“嗯。”胡志勇没有明说,但他清楚,这三个人会是这群人中最优秀的一类。
胡大、李汉生坐车过来,询问着药厂建在那里。胡志勇拿出地图,指着兰店乡说道:“这里!兰店乡距离县城只有12里,交通方便又和罐头厂在一起。我要把这片土地打造成新的商业基地!”
“三少,药厂在洛杉矶建有生产厂,为何重复建制?”陈新文很不理解胡志勇的做法,认为这样既浪费资源、又浪费人才。
“国与国之间和商人一样,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一旦太平洋爆发战争,我们的药草运送不出去,成品药生产后又运不回来怎么办?”胡志勇没有把十几年后的事情说出来,而是作为设想发表着看法。
“太平洋战争?”石殷士大吃一惊:“世界会爆发更大的战争?”
“一切皆有可能!”胡志勇淡淡说道:“为资源缺乏而掠夺,强盛的国家都是这样。”
送走二叔、三叔,胡志勇看着训练疲劳而趴在地上的血狼战士:“命运有一半在你手里,另一半在上帝的手里。你的努力越超常,你手里掌握的那一半就越庞大,你获得的就越丰硕。”
“少爷,攀岩、爬绳还真累,我的手指都磨破了!”永祥伸出手,只见十个指尖血淋淋的。胡志勇抓住看着,面对大家说道:“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手指破了还可以好,小命你只有一条!想活命,就得拼命给我练!”
“练!”温良乐呵呵的站起来:“看看哥哥,十指像钢抓一样,从小就练出来的。”
温良岁数最小,总好当老大哥。但他确实有过人之处。鲜国语、日语早就会,身子小巧像猴子一样机敏灵巧。大家送他外号叫“猴子”,他总是笑着答应。
东北人,和鲜国人常打交道。对于鲜国语、日语学习并不是难事。开始英语课程,他们都大叫头疼。胡志勇非常欣赏民国时期的男人和女人。吃苦、耐劳、好身体,这种先天优势比二十年代的人强的太多。
听着大家对温良叫猴子,胡志勇心中一动:“来,每个人都自己起一个绰号,必须是动物。”
“我叫山豹。”
“我叫狐狸。”
“猎犬!”
“雄师!”
聪明的都在抢着给自己起名字,迟钝的拣来拣去也没一个合适的名字。永祥、德昌、温良狡猾的互相看着,都在狼的身上打着主意。
“狼牙!”
“战狼!”
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要强求。 这是一个长生果的故事。...
一万年后,冰化了。 斗罗联邦科考队在极北之地科考时发现了一个有着金银双色花纹的蛋,用仪器探察之后,发现里面居然有生命体征,赶忙将其带回研究所进行孵化。蛋...
由终点回到原点,洪涛又回到了他第一次重生前的时代,不过失去了三次重生穿越的所有记忆。假如没有重生过,没有记忆的金手指,他会是一个什么样子呢?在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高潮期,他是屹立在潮头的弄潮儿?还是被浪潮拍碎的浪花?他的记忆还能不能回来?江竹意还会不会伴着他这一生?金月在这一世里和他又有什么交集?小舅舅还会是那个妻管...
从高山晕倒的那一刻开始,世间多了一个医门传人。...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黄沙掩埋了白骨,夕阳下的风中,有着血腥的味道。大陆的痛楚,在朝着四面八方扩散,当大爆炸的历史出现拐点的时候,当巨大的钢铁要塞横亘而过,遮蔽住人们视野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