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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六章 出征(第3页)

即使她们两个用不上,肯定也是非常不错的宝物。

洛萨虽然已经让马勒斯替般若打造了一套全身铠甲,但这并不意味着铠甲对般若有多大用处。

纯粹是若以血肉之躯在敌人堆里杀个七进七出,实在太过惊世骇俗了。

第二天清早。

在王家骑士团的驻地。

洛萨整理好衣甲,戴上了顶部嵌有孔雀翎羽的“巴萨内特盔”。

不得不承认,这顶头盔从正面看是有些丑陋的,但对洛萨而言,实用性更重要,而且丑陋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也算是具备威慑力。

洛萨翻身跃上了特地披了一副鳞甲马铠的阿拉伯战马。

具装铁骑,在法兰克人进入到黎凡特地区后,也开始使用,目的是为了弥补萨拉森人的骑射对坐骑的威胁。

但沉重的马铠又会限制骑兵的冲击力,使得主要进行反复冲锋的冲击骑兵,变为了冲进人堆里便要切换近战武器砍杀的肉搏骑兵。

因此,洛萨并未给麾下的翼骑兵们装备马铠。

这种介乎于轻骑兵和重骑兵之间,用骠骑兵称呼更为合适的骑兵。

速度才是翼骑兵生命力的源泉,洛萨已经因无法制作那种最短三米的空心骑枪的问题,已经阉割过翼骑兵的战斗力了。

如果再配上全副马铠,改成具装骑兵,翼骑兵完全是扬短避长,再无特色可言。

还不如等哪天抽出来东帝国或是萨珊的具装骑兵军营,训练出专门的骑射,与冲击力俱佳的具状铁骑。

他自己骑佩有鳞甲马铠的坐骑,也只是一种显示身份的做法,真正上战场时,他肯定会另行更换坐骑。

回头看去,十余名翼骑兵亲卫跟在他的身旁。

他们手持两米余的骑枪,身旁都各自有一名骑着驮马的轻装军士服务,在行军时,他们会卸下身上的部分装备,将负重分配到驮马身上。

后面,是排列有序,身穿暗红与白色双色罩袍的王家骑士以及他们的侍从。

他们中,也有相当一部分人,给坐骑装配了棉甲,木甲或是皮甲,有些富裕骑士,还专门给坐骑配了一顶顶部有翎羽的头盔。

和那些朝圣而来的新骑士们不同,王家骑士团的骑士们,是经历过旨在提高组织度的训练的。

他们不会散漫随意地展开冲锋,着装也更为统一。

当然,和那些花花绿绿的骑士们一样,他们同样会在盾牌,罩衣上铭刻自己的私人纹章,用来彰显自己的身份。

此后,是经过洛萨队列训练,老兵新兵掺杂着配置的披甲军士队伍,由瓦兰吉卫队领头,他们整齐排成两队,跟在骑兵后面。

和那些连头盔都分不到一顶的朝圣者十字军相比,王家骑士团哪怕是新征召的军士,最次也有一副披甲和锅盖盔。

从强盗营寨里缴获的战利品,大部分都被洛萨利用职务之便,转手就卖给自家骑士团了。

看着这支甲胄齐备,装备“精良”的军队。

洛萨高举起手中的武装剑,下令道:“以天父的名义,全军开拔,我们要在城外的国王陛下神圣的旗帜下汇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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