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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士兵就像是吹气球一样强壮起来。
高等级的士兵,不可能真的瘦的跟弱鸡一样。
也就是装备差了一点,连德里克自己骑的都是一匹普通马,穿着铁皮比较多的皮甲。
不过毕竟是装备齐全,一个个身强体壮,跟山羊商队自己的护卫一比,反差尤其强烈。
怪不得德里克敢叫高价,自己这是赚了。
文森管事脸上的笑容都真诚了几分,说到底尊敬还是靠实力赢来的。
德里克倒是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能够扯大旗拉虎皮,自然不会放过。
“文森管事,我说了我值更高的价钱,下一次可要涨价了。”
“没问题,没问题。”文森管事连连答应。
不过下一次,还是换一个人。
一枚金币也是钱,寻一队凑合的雇佣兵就行了,反正出事的概率很小。
商队护卫加雇佣兵二三十号子人,关键时候还有伙计仆役三十余人,一般盗匪足够对付了。
指望商人多掏钱,除非刀架在脖子上。
商队收拾完毕,很快上路了。
德里克第一次独立干这活,却也不陌生。
骑士学徒生涯,类似的事情可没少干。
从押送商队,到武装战斗,长途奔袭以及战斗指挥。
都是一个完整骑士课程的一部分,所以培养一个骑士的代价才那么大。
他们从来就不是被当做炮灰使用的。
一个骑士团,除非单纯冲阵用的重装骑兵,大多数战士都是充当中低级军官使用。
尤其是贵族骑士,一个正规骑士,战时率领旗队、百队作战。
平常贵族之间武装械斗够用,真要玩命的时候,拉起来一支临时军队,也能保证基础的战斗力。
所以,德里克一边靠着这一世的训练,一边靠着上一世的记忆,倒是不怎么慌乱。
安排行军,时不时巡视一番。
倒是像模像样。
唯一的缺点,就是装备太差了。
就连座下着匹马,也是很普通。
服役的时候,用的是伯爵的战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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