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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边,陈逸正在清洗剑上的血迹,他洗得很慢,手有些颤抖。
十三条人命。
刚才在树林里,他总共杀了十三个人,加上老威利和被他一枪爆头的刺客哈维,至今为止,死在他手上的人,已经有十五个。
当初决定进入异世界发展的时候,他已经做好了亲手杀人的准备。当初杀那个刺客,是为了自保。杀老威利,是因为他们已经到了不死不休的程度。
杀这两个人,他并没有太大的心理负担。
而这一次,他跟这些人,并没有什么仇恨,也没有非杀他们不可的理由。仅仅是因为,他打算磨练自己的剑术。
他拥有骑士的实力,实战经验却少得可怜。所以,当他意识到会有很多人追踪过来的时候,就下定决心,利用这些人,来磨练自己的剑术。
唯有实战,才能快速提高自己的实力。
当他面对二十几个人的包围的时候,就感到一股巨大的压力,在那种情况下,他根本不可能留手,那是在拿自己的安全开玩笑。
要么全力出手,找机会将这些人都干掉。
要么,灰溜溜地逃回中转空间,一辈子也别过来了,守着那一万多枚金币换回来的财富,过完下半生。
要是他当众使用穿梭的能力,说不定就会惹来强大的巫师,在原地守株待兔。天知道这些神秘的巫师,有没有禁锢空间的能力。
所以,他别无选择。
慢慢的,他的手不再颤抖,重新变得坚定而有力。
这时,一头狼无声无息地出现在他的左侧,冒着绿光的眼睛盯着他,鼻子抽动着,一滴滴口涎从嘴角滴落。
它在这个人的身上,闻到了血腥味。
他转过头,冷冷地看了它一眼。
突然,它仿佛受到了惊吓,夹着尾巴,逃走了。不知是发现了他的实力,还是感觉到了他身上的杀气。
他拿起一块干的布,将剑身的水滴擦干,抚摸着上面几个缺口。
刚才那一战,其实很凶险。
他虽然有骑士的实力,又拥有高深的剑术。但是实战经验太少。噬魂妖留给他的,只不过是记忆而已,并没有连经验一起继承。真要公平一战的话,他多半打不过对方那个骑士。
这一仗能打赢,一靠的是防弹衣。正是有防弹衣在,他才敢故意用胸口挨一剑,趁机干掉一个见习骑士,从而奠定了胜机。
二靠的就是这把剑,要不是这把用特种钢打造的剑足够锋利,将那个骑士的剑削断,想杀他恐怕没那么容易。
他决定将这把剑保存起来,作为第一场真正战斗的纪念。
…………
第二天,陈逸手里换了一把剑,当初他一共订了五把剑,每一把的造型都不一样。花了他不少钱。
“新月城在这时代也算是个大城,拥有骑士实力的人应该有不少。想要得到这一笔钱的势力肯定不止一个。追踪的队伍,肯定也不止昨天那一伙。”
他一边走,一边思考,突然,他侧过耳朵听了一下,有人正在接近,而且,不止一个。他将所有杂念抛之脑后,慢慢把剑抽出来。
“找到啦。”
一声亢奋的大叫从后面响起,他转过身,看见十几个人涌过来。
“把金币交出来,不然的话……”
一个领头的人喝道,话没说完,就看见对方冲了过来,狞笑一声,拨出剑来,“杀了他。”
登时就是一场混战。
陈逸如同猛虎入羊群,横冲直撞,血肉横飞,时不是就有一人惨叫着倒下,再也爬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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