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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始春余,叶嫩花初。
正逢着四月时节,素来天干气燥的潞州城开始酝酿起了湿意,只是这雨将落未落的也烦人,闷得人心口紧,无疑是给灵幡高挂、正埋头沉浸在丧事带来的阴霾里的时家老小更添烦恼。
黄色纸钱落入火钵子里,被火舌舔出几口星星来,无风而曼卷。
晦暗的槅扇里头,不分昼夜,清瘦如一张素宣的身影,将身跪地,垂首守灵。
女子身披缟素,乌发松挽,鬓边攒两朵乳白绢花,身影虽消瘦单薄,但远远觑着,竟有一股难以摧折的苍劲,就如水边孤竹一般。
沉闷黯淡的廊芜下,刮过几道奚落的笑声。
“这沈氏不知怎的,日日灵前就那么守着,一待就是几个时辰,亲儿子守孝也没她那么勤的,少将军也不见来,她倒好,就像是早进了我们家门一样。”
“咱们伯爷是忠厚的人,当初既答应了娶人家,终归是要给足些颜面的,就快别嚼舌根子了,等过几日伯爷入殓了,沈氏肯定有别的去处,不用咱们理会。”
“那她要是赖在咱们家呢?”
“不会的,你没见,少将军并不是很喜欢这位‘沈姨娘’么,她在灵堂,少将军往往就不来,每日里也不大愿搭理她。再说了,咱们广平伯府是有身份的人家,沈氏来历不明,伯爷也从没有下过聘书彩礼,更不曾变更户籍,她还不算咱们家人。她呀,我估摸着也就是挂念伯爷对她的恩情,所以天天来吊唁,住咱们家也是为了方便。过几天,少将军就送她走了。”
时家老宅,一年也不见办这么大事,女婢都累坏了,总免不了抱怨几句。
三言两语之后,就不免说到沈栖鸢身上。
灵堂里经幡下,女子消瘦得可见骨头的身影,跪在蒲团上,一动未动。
独垂落的一截素色袖角,似有微风拂卷,细细轻颤。
两个婢女迈过廊芜下石阶,凑巧被管事张氏堵上。
张氏嘴一撇,呵斥道:“不干活在这里嚼舌头,等少将军撞见了,仔细你们的皮!”
两个婢女登时吓得面如土色,抱着盥盆、巾栉等物,荒乱退去。
张氏也早听到了她们的话,皱起眉头,往灵堂里看了一眼。
天色正暗,阴云密布,可久也不见雨下来,灵柩前的纸烧了一沓又一沓,单凭槅扇也不能很好地透气,想来那里是更闷的。
张氏瞧见沈栖鸢惨然的背影,只暗暗啐了一口:“晦气。”
府上几个丫头都是新来的没几年,她却知晓。
这沈氏不是什么大户出身,就连商贾也不如,她是家主从乐营教坊里赎出来的货色,还妄想进广平伯府家门,那是身为下贱,心比天高。
那年,也是这个时节,夜里雨势瓢泼,伯爷打横抱着一个遍体鳞伤的女子回家。
女子身上湿透了,被画堂下几只摇曳的绢纱灯笼照着,惨白的脸颊上现出几条血淋淋的鞭痕,身上却笼着伯爷的外氅,裹得密不透风,看不见一点情状。
她合着眼,虚弱地靠在伯爷怀里,唇瓣翕动,像是呓语。
张氏听不清她说什么,但鼻子灵敏,一眼扫过去没多久,鼻子就嗅到了女子身上那股庸俗的胭脂气,很是不喜。
伯爷也十分焦急,令她前去取药:“她伤得不轻,快去把上好的金疮药拿来。”
张氏不情不愿,也只有勉为其难。
但她却不死心,多嘴问了一句:“伯爷,她是——”
时震抱着沈栖鸢,剑眉聚拢,很不耐烦地叱道:“速去!”
张氏只好去给沈栖鸢拿药。
在她看来,沈氏也就是看着伤得厉害,其实都是些皮外之伤,是人用鞭子抽打的,用了药,没几日就好了,下地无碍,就连疤痕也没留下一点儿。
她好起来以后,日日就在府里最深的平芜院走动,很安静,不大愿意与人说话,看起来,就像个弱不禁风、任人欺凌的哑巴。
但这个女人的存在感却很强,虽少言语,却让人不能不注意到。
后来,伯爷不知出于什么缘故,将家宅上下的一些老仆清理了,又换了一批新人进来伺候着。
除了张氏,以前那些老姊妹得了伯爷给的钱,各奔前程去了。
也不知,沈栖鸢是在乐营的时候被人毒哑了或是怎样,她总不搭理自己。
张氏每每看到她,也总是掸着衣裳,面不改色地从她身旁经过,懒得给一记眼神。
有一日,伯爷突然告诉她,要纳沈氏为妾。
张氏当时一听,直感觉到天都塌了,可她还得打起精神来,强颜欢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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