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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馆周围是没有小区的,这边规划的就是运动场所。
走了一会,没看到正儿八经的饭店,江风瞅着一圈看到有小吃街。
“去那边吧。”
沈鹰很久没来过这种地方了,但他知道江风喜欢吃。
江风在跟他之前,过的生活很拮据,能吃路边摊都算是很奢侈了,基本上都是吃学校食堂。
后来他俩在一起后,沈鹰每天给他买那么多好吃的,他偶尔还是要吃路边摊,这叫执念。
沈鹰一开始吃不习惯,他那个出身,出入都是高级饭店,哪里吃过这些东西。
但是江风爱吃,他只好陪着,吃多了就觉得还好。
两个人工作以后,倒是真的没吃过了。
估摸着是体育馆有比赛,小吃街的人特别多。
江风再一次差点被撞到的时候,沈鹰牵着他的手跟他十指相扣。
“别走散了”
江风不习惯在外面这样,但是这边人这么多,想必也不会有人认识他们,就没挣扎了。
沈鹰悄悄的勾起唇角,扣着他的手沿着街走。
街上太热闹,闻着还挺香的。
江风左看右看,很快注意力就被勾走了。
孙红嫁人后,刚开始还按时给他打生活费,后来慢慢的就打的少了。
再后来就干脆不打了,要不是江风上高中没钱,也不会主动去找她,然后被她后来的老公撞到,在发生后来一系列的事情。
所以江风很早就学会打工了,他那时候年龄小,没什么人要他。
他吃过很多苦,最开心的时候就是赚到钱逛一回小吃街,然而每次都是不舍得花钱,咽着口水离开。
所以这个地方就像是他儿时的念想,有钱以后天天都要来,也是多年后才改掉这个习惯。
当下闻到这些独属于路边摊的味道,他情不自禁的被带动的很开心。
几乎每个摊子,他都要买一点尝尝。
真的只是买一份,多了他也吃不了。
他吃剩的就给沈鹰吃。
这个习惯还是当年养成的。
沈鹰一开始吃不习惯这些,看着就不卫生,然而江风每次买一份吃不了几口,本着不浪费的目的,沈鹰只好全吃自己嘴里。
他也不嫌脏,动作特别自然,还煞有其事的点评味道。
也许就是这么微不足道的小事,就让江风爱的不可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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