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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阔的海面上,不时有海鸟从船舷掠过,捕捉那些被惊起的鱼群。
众人乘坐的是哈麦德王子的豪华游轮,看着游轮上这些奢华的装饰,一个个心里都啧啧不已。
一名记者小声和同伴叨咕着:“我刚才去了一趟洗手间,你猜我看到什么?”
“什么?”另一位也接茬道、
“啧啧,马桶竟然都是金的,我都差点忍不住把马桶盖给抠下来了。”先前的记者满脸羡慕。
他的同伴忽然揉揉肚子:“我也去一趟洗手间。”
虽然不能真的把马桶抱走,但是体验一下是必须的,黄金马桶啊,能吹半拉月啦。
刘青山则和哈麦德王子等人,在一个奢华的大厅里面闲谈。
淡淡的音乐,浓艳的红酒,脚下踩着波斯地毯,这样的生活,还真有点消磨人的意志啊。
刘青山并没有和他们谈实质性的问题,一切等看完海上的作业平台再说。
所以闲谈的内容,不外乎一些国际时事之类,眼下最热的,当然是海湾战争,毕竟就发生在身边嘛。
波斯湾距离这边,其实真的不远。
噔噔噔,小六子领着小迪丽跑进来,俩小丫头,一人拿着一袋薯片,嘎吱嘎吱嚼着。
小六子的肩膀上,还蹲着一只矛隼,这只矛隼非常漂亮,浑身上下,几乎全是白色的羽毛,一双眼睛,顾盼之间,威风凛凛。
矛隼的爪子非常锋利,不过小六子也不傻,也不知道从哪弄了一小块地毯,垫在肩膀上。
“哪来的矛隼?”刘青山也有点纳闷。
小迪丽笑嘻嘻地说:“六姐姐最厉害啦,这只老鹰抓海鸟,六姐姐就把它批评一顿,它就乖乖承认错误,变成好鸟。”
刘青山不禁眨眨眼:“嗯,确实厉害。”
而一旁的哈麦德王子,则差点把眼珠子瞪出来:“这只好鸟,好像是我养的。”
他们这个民族,对猛禽有一种近乎狂热的崇拜,一只品相上佳的鹰隼,在他们这边都会卖出高价,几万美金,甚至几十万美金,都再正常不过。
所以全世界大半捕猎的猛禽,都是走私到他们这边。
不过他们也有一个优点:到了猛禽的繁殖季节,通常都会放归大自然。
小迪丽仰着小脑瓜瞧瞧哈麦德:“那你以后要好好管管它,不许欺负别的鸟。”
哈麦德下意识地点点头,然后朝着刘青山摊摊手,周围的人都忍俊不禁。
王子又如何,照样被小孩子训。
而最令大家惊诧的是,猛禽性子刚烈,除了主人,根本不会搭理陌生人,怎么就跑到这個小姑娘肩膀上了呢。
而且还是一副十分亲昵的模样,不时用脑袋在小六子的脸蛋上蹭两下,瞧得哈麦德心里都有点嫉妒。
“刘,你的妹妹是个很特别的人,我从她的身上,感受到一种大自然的气息。”
哈麦德仔细打量一番小六子,然后得出了这个结论。
刘青山笑着点点头:“六子跟着我师父,一直生活在山林之中,所以熟悉野生动物的性情。”
“你的师父,一定是一位高人。”王子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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