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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舆论中,佛朗机就是一群茹毛饮血的野人,浑身还特么臭烘烘的,隔着老远就令人作呕。
波尔叹道:“你若是从几岁开始就在里斯本的街头为了一块饼和野狗野猫,和那些乞丐争斗,长大后为了活命,在海上与风浪,与人心搏击……那你也能如我这般。”
护卫摇头,“海上很乱?”
“不是很乱,而是……就如同伯爷所说的丛林。在海上,你必须拥有狗的嗅觉,山猫般的矫健身手,猛虎般的凶悍……否则你不是死于风浪中,便是死于某次内部火并。”
“艹!这般说来,这开海也不是好事!”
“那是里斯本,是西方。”
“难道不同?”
“在那里,没有礼仪,没有道德,从国君到乞丐,都以劫掠,都以杀戮为荣,都以利益为唯一目标。”
“礼义廉耻呢?”
“他们眼中没有这玩意儿。”
波尔活动了一下脖颈,“到了大明后,你可知我是何感受?娘的!我觉着自己从一个兽类横行的丛林,来到了仙境。这里的人彬彬有礼,客气中让你觉着有距离,不远不近,让人倍感舒适。”
新安巷若是谁家有事儿,街坊们都会伸出援手。伯府也是如此,李恬闻讯后,便会令人去帮衬一把。
但这帮衬很有分寸,绝不是大包大揽。
比如说街坊们送十钱,那么伯府最多送三十钱。
多一些,但不至于多到离谱。不是给不起,也不是吝啬,波尔觉得这是伯府放下身段,表示和街坊们并无高下之分的意思。
“在里斯本,尊卑分明。”波尔说。
“你往日时常念叨有朝一日要衣锦还乡,如今可还有这等念头?”
“有。不过……伯爷说想去西边看看,我会作为随从前去。希望到时候随行的是一眼看不到头的舰队。”
护卫看了他一眼,火光中,波尔的眸子很亮。
当初他来到伯府时,姿态卑微,眼中死寂沉沉。
此刻,那双眸子里仿佛有无限生机在孕育着。
周望进了大堂,林夕正在说话。
“……北城那边一旦被席卷,整个杭州城就会哗然。本官以为,当马上派出骑兵增援。”
“见过长威伯。”
周望拱手。
蒋庆之淡淡的道:“无需骑兵。”
“那……”林夕一怔,突然苦笑。
是了。
我还没做出决断。
上次蒋庆之让他回去仔细想想,想想自己为何为官。
——是儒家重要,还是这个天下更重要。
林夕退到一边,想到了当年束发受教时先生的话。
——我辈当以天下为己任!
天下!
林夕缓缓咀嚼着这个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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