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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拾一正在写验尸心得。
只不过那一笔一划都很用力。
李长博在旁边看了片刻,才柔声问:“这样生气吗?”
付拾一点点头:“嗯。毕竟我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世上很多人的恶,或许都比陆不为的严重一千倍一万倍,但是像陆不为这样让人讨厌的,却是真的少见。
李长博被这样的用词给逗笑了,他伸手抽走了付拾一的笔,轻声道:“情绪激烈时候,不宜做任何事情。会容易出错。”
付拾一抬头看他,没忍住,抱怨道:“和陆不为那样的人打交道,我都觉得恶心。他对那些女人的态度——”
“去骑马吧。”李长博认真建议:“我们去马场骑马吧。”
付拾一:???
“我若心情不畅,便会去骑马。策马驰骋时,胸臆中的郁气,就像被风一点点吹散,人也慢慢冷静下来。”李长博微微的笑着,伸出手握住付拾一的手:“正好我也心中厌恶。”
“那这头——”付拾一还是有点迟疑,毕竟案子还没破呢。
“换个心情,换个想法,或许一切都迎刃而解。”李长博不容付拾一拒绝。
事实证明,心情不好的时候,去马场真的是个很正确的事情。
虽然还没骑上马,但看着那些神态各异,颜色各异的马儿,付拾一就已经忘了陆不为是谁了。
马场的马,有寄养在这里的,但大多数都是马场自己繁殖的马。
有高头大马,也有娇小的温顺的马儿,甚至还有跟在母亲身后的小马驹。
付拾一看着小马驹,当时就露出了姨母笑:真是太可爱了啊!那清澈的,怯生生的大眼睛~
李长博自己有一匹马也是寄养在这里的。
当马厩的人将那一匹马儿带过来时,付拾一直接就挪不动眼睛了。
“它叫什么?”付拾一直勾勾的看着,感觉自己在这一刻,看到了梦中情马:那柔顺的,光亮的,雪白到仿佛云朵一样的毛发,那修长匀称的体型,简直是自带滤镜!
关键是,身上是雪白的,唯独四个马腿,从膝盖那儿渐渐变成了乌黑的颜色。
更像是一朵云了。
李长博笑答道:“叫见黎儿。取黑夜渐褪,白昼渐来,黎明的意思。”
付拾一默默的将自己差点脱口而出的“白加黑”咽了下去,真心实意的称赞一句:“好名字!好文采!”
“你骑上去试试。”李长博微笑怂恿:“它很温顺,性格极好。是小母马,刚成年,跑得很快。”
付拾一没忍住,爬上了马背。然后看着那雪一样的白毛,伸出了邪恶的手。
不得不说,马毛虽然硬挺些,但是见黎儿毛发的触感,真是太柔顺油滑了。简直让付拾一爱不释手。
那头,李长博也翻身上马。他的是一匹大枣红马,比见黎儿高出一大头,一看就知是好马。
更不得不说,李长博挽住缰绳的样子,真叫一个意气风发。
付拾一情不自禁想起一句话来: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那样的场面,骑马的人,一定就是李长博这样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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