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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一个人没有自信,那么必然会瑟缩卑微,自然也抬不起头,挺不起胸。
说实话,冯栗其实挺不喜欢看见这样的人。他认为,相貌是爹妈给的,气质却是由心而发,一个瑟缩的人如何能成大器。
然而现在的他,看见的是什么——一个惶惶然的怯弱女孩儿。
刘伶穿着这身衣服,的确是漂亮,可从她的精神到灵魂,都烙印着谨慎的卑微与胆怯。
礼服散发着强大如女王般的气势,刘伶却束手束脚,完全被礼服的光芒所掩盖。这样的人,穿这样的衣,有强烈到让人无法忽视的违和感。
于是冯栗很不开心,他忍到极点,脸色隐约发青。
“腰挺直,挺胸,收腹,你的眉毛不是毛毛虫,给我把眉头展开!还有你的手,不要总是举得那么高,这礼服不会因为你把手放下来,就压皱成抹布。还有你的步子……你这是,腿抽筋了吗?”
他劝久了,刘伶还是那么一副模样,他忍不住声音大了起来。
刘伶泪奔:“你说得简单!万一手放下来,衣服皱了怎么办?不就是参加一个老友聚会,你不用弄得这么隆重吧……”
“隆重?”冯栗气急反笑,“这就叫隆重?只是穿件礼服,你把自己折腾成什么模样了?到底是你穿衣服,还是衣服穿你?你可不可以自然点?”
刘伶咬着下唇,嗫嚅道:“一想到这套礼服居然要五位数,我就自然不起来!”
冯栗气极:“人和衣服,到底是人重要,还是衣服重要?”
刘伶:“……”她知道冯栗在生气,却不知道冯栗到底在气些什么,刘伶生活的环境是那样的,从小受到的教育——纵是对朋友再大方,对自己却异常吝啬。
在极度的奢华与璀璨面前,她小市民心理的谨慎与自卑,终于如岩浆一般喷薄爆发。
纵是冯栗一再避免触碰到她性格中那些不被自己喜欢的存在。
一厢情愿只愿意看见她与自己所处圈子里——那些被磨砺得异常圆滑、矜持女子们不同,只为她纯粹的温软与善良,热血和义气而心动……但再多的欢喜与心动,也无法改变刘伶骨血中被烙印了深层阶级立场的事实。
这时候的她,卑微而怯弱。这样的小心谨慎,丁点儿也不像冯栗所认识、所以为的那个可以陪伴自己,自信站在自己身边的女孩儿。
冯栗生刘伶的气,与其说气她的怯弱,不如说是气她把两人之间的关系划分得如此泾渭分明!
他根本不管什么所谓的“门当户对”,只要是自己欢喜的女子,他愿意将自己所能给予的宠爱,全部付与她一人。
他有一,可以给二!
只要她开心,他可以为她做到自己的极限。
可刘伶呢?一个二十九岁的女人,会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儿揪心,会为柴米油盐的俗事儿闹心,会为生活精打细算。
虽然还没到一分钱掰成两份用的地步,但毕竟画地为牢,根本容不下除去自己圈子外的一切事物,而她圈子外的世界,就包括了冯栗……和这件散发出奢华闪耀气息的小礼服。
她看见的,只有自己脚下所站的那块地儿!
除此之外,一切她不了解、不明白的存在,都被拒绝在心房之外,连试一试的勇气都没有。
阶级的观念,是刘伶自个儿给自个儿强加上去的。
冯栗气的,恰恰是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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