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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烟罗展开了字条,上面龙飞凤舞的一行字,“老婆,野花不如家花香,拿去喂兔子。”
不得不说,燕寒墨的字一如既往的好看。
就是写个字,也特别的男人。看完这一句,阮烟罗“噗哧”一声的憋不住的笑了开来,此时再看地上,二子才站过的地方,果然还放着一个笼子,笼子里有两只小兔子,此时正在里面欢快的扭来动去,这要是燕小瑟在这里的话,一定拿
出来抱在怀里,然后晚上就搂着小兔子睡了。
想起燕小瑟,她想孩子了。
看看兔子,再看看手里的野花,燕寒墨这是给她出了一道世纪难题了。
这花虽然叫不出名字,但是挺好看的,所以要真是拿去喂兔子,可惜了呀。
可要是不拿去喂兔子,那就是认定了这花好看,承认了野花比家花好看,那就是她这朵家花自惭形秽了呀。
这是喂呢?
还是不喂呢?
燕寒墨,哪有他这样送花的吗?
这简直太坏了。
阮烟罗这第一次收花的体验这会子已经从初初拿到花时的愉悦变成纠结了。
她当初就不应该跟那男人讲什么‘家花不如野花香’的典故。
拎着笼子,阮烟罗进了卧室。
手里的花,一半插进了花瓶里,一半放在了笼子边。
兔子吃不吃不关她的事。
做完这一切,阮烟罗这才躺到了床上,嗅着花香,睡着了。
那一夜,梦里全都是燕寒墨送她的那一束花。
他好坏。
坏透了。
三天过去了,关于金项圈的故事,阮烟罗一无所获。
兴盛行已经交出去了,交的是壳子,真正的兴盛行被她重新融合后变成了另外一个身份,倾妆。
一个与兴盛行完全不一样味道的名字。
只听名字一定以为倾妆是烟花之地。
非也。
倾妆是客栈。
还是连锁客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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