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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兄弟,中午我们共进午餐,让你尝尝我新酿的花香袭人。”诸事谈妥,李奇坤发出喝酒的邀请。
酒,前身并不好这一口,但对高峰来讲,在前世每次失业时,都会小酌一杯以排解心中的烦闷,来到这里反而因充实而无暇饮用。
不过,李奇坤的邀请正合高峰之意,他来的目的之一就是想了解时下的酒,如今李奇坤提起来,他岂能推辞?
还没喝,光听酒名,高峰就知道是好酒,品酒当然要品好酒,只有这种酒才能代表宋朝的酒文化。
看高峰答应,李奇坤便叫人上酒上菜,四菜一汤上齐,二人落座。
这时,李奇坤拿出两只精致的瓷酒杯,酒杯外方内圆,光洁透亮,白玉无瑕,不用问就知道定非凡品。
点滴之中可以看出,李奇坤是一个注重生活质量的人,这也许与他早年的流浪创业有关,如今功成身退,正是享乐之时,各种器具、物件自然应为上等之物。
还是有钱呀!高峰不由得赞叹。
李奇坤拿起酒壶,在杯中斟上,那倒酒的手法熟练至极,真正做到了流而不急、满而不溢。
美酒一旦释放,立刻酒香四溢,醇厚入鼻。高峰探身闻了闻,果然有隐隐的花香之味,也许这就是花香袭人的来历吧。
再看那酒,纯冽中含黄,浓郁中带稠,还未喝就让人有种微醉的感觉。
李奇坤举杯道:“高兄弟,酒逢知己千杯少,我们先干一杯。”
举起杯,高峰向李奇坤遥遥一迎,便试着抿了一口。酒水入口,花香浓厚,磬人心脾,再咂咂嘴,彰显酒意芳菲。
看高峰没喝透,反而在品酒,李奇坤问道:“这酒如何?”
说话间,恰好一只喜鹊从屋顶飞过,叫声传来,声音悦耳。
高峰不由得说道:“花气袭人知冷暖,鹊声穿林贺阴晴。庄园酒香贫犹醉,原野泥深富亦耕。好酒、好景。”
高峰吟诵的本是陆游《村居书喜》中截取的诗句,其中第一句曾被《红楼梦》中的贾宝玉用来为袭人取名,因此他记得较为深刻,不过,高峰还是更改了原诗中的数个字,如此一来倒也应景,只不过改变了原诗的意思。
其意是在说,你这个花香袭人酒喝着很舒服,外面的喜鹊穿林而过是为了庆贺即将到来的中秋,我虽然贫穷,但因你庄园中的酒太香,也愿意一醉了之,你虽然富贵,却甘愿丢下架子,去做躬耕之事。
诗中即赞叹了酒的不错,又赞美了李奇坤的勤劳和庄园的美丽,读来朗朗上口,别有一番风味。
“好诗。”李奇坤虽然不是才子,却也不是白丁,听到如此应景诗文,不由得大挑拇指。
赞叹之余,李奇坤却大骇起来。不说高峰能做沙发、制蜡烛这些不寻常的事,仅吟出这个诗句来就很不一般。
宋时并没有普及教育,能识字的已经寥寥,普通人家的孩子因穷而失去了学习的机会,就是那些识字的,又有几人能做出诗词来?
高峰家境不好,绝不是饱受教育的才子,如此之人,竟能做出诗来,李奇坤不惊骇才是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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