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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遇望着舅舅远去的背影,他神情激动,已然失去平日的稳重。
心中滋味难言,他不愿留在京城,面对那些污浊不堪的往事。
京城里少了人情味,为了利益纷争,突破人性底线。
沈遇厌恶这一切。
如今再次回到京城,见到久未蒙面的亲人,他似乎对这个承载厚重记忆的地方,并没有想象中那般抵触。
“我们先进去。”沈遇担心白薇紧张,初次来京城,见他的亲人,“别害怕,他们性情都很温和,极为好相处。”
白薇点了点头,“我看出来了。”丑媳妇见公婆,虽然是见外祖父和舅舅,可还是很紧张。
沈遇拉着一片袖子给她拉住,缓解紧张。
白薇拽住袖子,手指一点一点往上爬,握住他布满粗糙茧子的手掌,挽住他的手臂。
沈遇侧头望着两个人交握在一起的手指,左右没有外人,他便不出声阻止。
两个人穿过回廊,古朴的屋子出现在白薇眼前,充满书韵气息。
凌世华搀扶着凌秉德走出堂屋,一眼看见相携而来的一对璧人。
凌秉德浑浊的眼睛里,竟有泪花闪动,他站在门口没有动,目光直直望着沈遇。他们走得近了,凌秉德将目光放在白薇身上,端详她的面盘与五官,连说几个好。
是说沈遇回来的好,也是很满意白薇,面盘圆润,是个有福气的孩子。
“你终于肯回京了。”凌秉德以为这辈子,他都难见到沈遇,这个外孙与岚儿一样,固执的很,“我还以为高老在哄我开心,知道你过得好,还给我娶一个外孙媳妇回来,是最好的寿礼。”
沈遇屈膝跪在地上,磕三个响头,“沈遇不孝,令外祖父操劳挂心了。”
白薇跟着沈遇一道跪下,给磕几个头。
凌世华将沈遇搀扶起来,匆匆赶来的高氏,得了凌世华的指示,很有眼色的扶着白薇起身。
“你们这俩孩子,来的时候,怎么不派人说一声,我们好出城接你们。”高氏身材矮小丰腴,圆圆的脸盘儿和蔼可亲,拉着白薇的手,眼睛带笑,“一路舟车劳顿,辛苦了吧?阿遇和阿晚在这里都有单独的院子,你们就安歇在那儿,我吩咐了婢女去打水,你先洗漱一番,松松筋骨。”
这儿就腾出来,留给他们爷们几个说话。
白薇心领神会,“有劳舅母。”
“傻孩子,一家人说什么客气话?”高氏没有生闺女,只生下一个臭小子,瞧见谁家生闺女,她羡慕的紧,经常请娘家侄女儿上门作伴。如今白薇住进凌府,高氏别提多高兴,“阿遇是我看着长大,不是我亲生的,那份情也差不了多远。你把这里当做自己家,有什么短缺的,只管吩咐丫头去准备,不许和舅母生疏客套。”
白薇心里一暖,紧张的心彻底松懈下来,这一家人一团和气,十分和睦,相处起来也很舒心。
这个时代,极为讲究门当户对,看着凌府门前的石狮子与朱红铆钉大门,她就知道凌家家世不凡,想必在朝中为官,且品级不低。
她一个乡野出身的丫头,如今又从商,他们不说不满意这门亲事,绝对会谈不上喜欢。因而一直心中惴惴,却未料到他们一家子很热情,对她并无偏见。
白薇没有特地打扮,与平常的穿着差不多,一身简单朴素的棉裙,一头青丝绾成一个发髻,别上一支碧玉簪,衬得她清雅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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