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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德彪接着往下说道:“当中和舍梦蝶搭腔的,有五个男的,全都帮她买了杯酒。都是些白兰地,香槟什么的。舍梦蝶的酒量可是不小,而且来者不拒,统统聊了一会。最短的大概十来分钟。聊得时间最长的能有近一个点。不过后来,这些男的好像邀请她去哪儿,这女的摇了摇头说了几句什么,这些男的就都离开了。其中有一个好像还要耍横,但是舍梦蝶的两个保镖立刻靠了过去,这男的见了什么都没说,好像是自认倒霉的走了。”
他说到这里,再次整理了一下思路,道:“在这之后就没有谁过来跟她搭腔了。舍梦蝶又自己喝了一杯,然后就走了。出了蓝调酒吧的时候已经是九点五十多,快十点了。之后坐上了车子回家。熄灯大概是十一点刚过,别墅灯便全黑了。到了第二天早上,也就是老齐早上过来的时候,没发生任何情况。”
等他说完,没用范克勤往下问,老齐就开始接着道:“科长,我看了这个女的一天也都是差不多的情况,十点钟出门,晚上也是十一点之前就回家,白天她好像是根本没什么目的,但是真有钱啊,全天都是在逛街,买东西大包小裹的都是值钱的,然后就是去夜总会里面跳舞,晚上回家睡觉……”
范克勤上次来的时候是五天前,老齐,赵德彪等人,每人至少都轮了一班,其中有一个人轮了两班,他们把这些天监视的情况,可以说是事无巨细的统统按顺序说了一遍。最后是白丰台,汇报完了后,说道:“科长,看起来舍梦蝶这个电影明星,过得是相当逍遥啊,一天到晚就是买东西,到那玩去。想怎么的就怎么的。”
范克勤扫了他一眼,问道:“你,没有结婚吧?”
白丰台不知其意,笑答道:“是,卑职单身一人。”
范克勤扔给他一根烟,微微笑了笑,道:“你能说出这种话,一看就是没过深的接触什么女人,或者说是根本没和女人打过交道。”
这话说完,只有年龄最大的老齐明白了过来,露出了一丝笑容,看着几个直眉瞪眼的老兄弟。
“啊?”白丰台差异道:“科长的意思是?”
范克勤道:“你觉得这个女人过得逍遥,快活?其实她买东西也好,去舞厅,夜总会之类的场所消费也罢。在我眼里看到的却是空虚两个字。她过得其实很压抑,买东西,跳舞,酒吧喝酒,跟陌生搭讪的男人聊天,无一不证明这一点。她在找一个渠道来发泄这种压抑,缓解这种空虚的感觉。不过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她马上就要不知道这些了。我们来给她一个解脱。”
老齐点头道:“科长说的没错。我们只管完成任务就行了,其余的不重要。”
白丰台道:“他的四个保镖,看起来虽然人高马大,其实很容易对付。只要我们将几个保镖解决,一个女人可以说是认我们怎么摆布都行。”
范克勤道:“我们的这次任务,其中有一个注意情况,就是不能被怀疑是专业人士干的。连同四个保镖全都弄死,显然会暴露这一点。”
赵德彪道:“那……科长,伪装成山匪呢?几个人一拥而上,解决掉他们之后,在现场布置成经过打斗的痕迹怎么样?”
范克勤道:“然后再拿走舍梦蝶家中所有值钱的物件?”
赵德彪点头道:“对,这样就更加真实了。”
范克勤摇了摇头道:“想法思路都是对的,但就怕碰到侦探高手啊。这个舍梦蝶说什么都是红极一时的大明星,她的死,一定会引起有心人的注意,只要记者什么的知道了,舆论压力之下,政府有大概率会派遣高手过来侦查。其中指纹,鞋印之类的痕迹我们留还是不留?不留,一看就是故意伪装的,依旧能够让人觉得是专业人士干的。可留下痕迹,我们留谁的?怎么留?又如何避免之后的追查?虽然我有办法避开这些,可后续干的活,比除掉舍梦蝶这个正主的活都多,我是没那么多时间的。”
老齐听了佩服的点了点头,道:“科长的想法确实周密,若是这么干了,实在是麻烦的很。”
康昌明这时候且灭了烟头,道:“上次科长来的时候提了一嘴,说是这四个保镖有点麻烦,我当时不明白什么意思,之后想了想,反而觉得四个保镖其实还挺好解决的,但没想到是这样的一个麻烦法。那科长刚刚说,德彪的思路和想法都对,那我们换个办法呢?”
老齐几个同时转头看着他,问道:“什么办法?说说?”
康昌明道:“舍梦蝶不是白天购物,到各个场所消遣吗?我们在那个时候动手呢?不如明着来,就是伪装成一个见钱眼红,盯上了舍梦蝶的人,然后突然给她一家伙,把包抢走呢?”
老齐想了想,道:“见钱眼红,不管不顾一刀捅过去,抢走她的包……可是你有把握避开目击者吗?万一有人事后在追查的时候把你认出来,我看更是不妙。”跟着把脸看向了范克勤,道:“科长,你感觉呢?”
范克勤道:“想法依旧正确,细节没说清楚。这样……我们大家一起按照这个思路,给他补充一下,看看最后行还是不行。”跟着看了看众人,道:“我先说吧……见钱眼红这一点是可以的,现在的世道很乱,什么样的人都有,舍梦蝶花钱又大手大脚招摇过市的,确实能够引起某些人的注意,所以这一条是成立的。”跟着顿了顿,道:“但刀子这个玩意随身携带,目的性太强了些。仿佛就是为了杀人而准备的,因此要是改成榔头,我觉得能够好上很多。如果在现场再留下一些其他的玩意,比如说是一个帆布的工具兜子,里面装着如泥瓦用具,上面还有一些干掉的水泥,再留下一付一看就是干活用的旧手套,是不是更好一些呢?”
康昌明听了,琢磨了一下,道:“帆布兜子本就普通与用途广泛,而且不会留下指纹线索。里面若是在留下一把泥灰刀,拉线绳,还是旧的那就更妙了。科长还特意提到了里面再来一双干活用的旧手套,这样泥灰刀刀把上没有指纹,就成为了再合理不过的一件事情。”
老齐点了点头道:“对,绝大多数干这种活的人,也都是贫民,底层人士,甚至还有黑帮和难民之流,极难追查。干出眼红抢钱杀人的事,也并不奇怪。而且这个身份,可以让执行人穿的破一点,脸面上脏一些都是合理的,就算有目击者,也认不出执行人的本来面目。”
赵德彪道:“科长,您接着说,之后呢?怎么个接应法,在那里动手?”
范克勤道:“难就难在之后。一个见钱就眼红之极的人,虽然他想得到舍梦蝶身上的钱,可是他身边还有四个,或者是两个保镖呢!他虽然已经被金钱冲昏了头脑,但终究不是个白痴傻蛋,所以他可以强行让自己镇定下来,跟着舍梦蝶后面寻找时机,这才是合理的行为。”
老齐道:“对,甚至跟踪时不用太专业,忘记自己所受的一切训练,只要不被前面的舍梦蝶一伙人发现就好,至于沿途有几个人看见反而更好,到最后能够当成人证,偏转所有人的视线。”
康昌明说道:“那时间太长好像也不太行。”
范克勤点头道:“嗯,时间线拉的太长,还是有目的性太强的缺点,这就要根据舍梦蝶的活动轨迹来看了。不过你们刚刚在介绍情况的时候,提到过一点,舍梦蝶每次买的东西可都是不少,虽然你们没说之后是不是她自己拿着,但显然是不可能的,肯定都是保镖帮忙提着,对吗?”
几个人听了,齐齐点头,道:“对。”
范克勤“嗯”了一声,道:“既然买的东西多,保镖拿的也就多,在某个时刻至少得往车上送一次东西吧,我看,不如就选在这个时候,其中一名保镖,或者是几名保镖离开她身边时,这个盯了舍梦蝶半天的眼红之人,找了个机会迅速的冲了上去,给了她一榔头,脚步不停的顺势抢过她的包,往前猛跑,可是跑了几步发现自己的工具袋太沉,从而直接顾不得旁的,扔在了路边。这样就在合理不过了,只是……接应有点不大好办啊。就怕避不开目击者的视线。”
赵德彪疑惑道:“科长,我有个问题,给她一榔头顺势抢包,是不是目的性也有点太强了些?”
这次不等范克勤说话,老齐直接在旁边接道:“我看不然。事后调查,沿途他们会发现几个目击者,到那个时候,调查的人就会发现,这个行凶者虽然是个见钱眼红的家伙,但可不是没脑子,他不会傻不拉唧的往上冲,也是会选择时机的。因此那一榔头敲下去,可不一定就能弄死人的,但是他的保镖最起码会留下一个人,去照顾倒地的舍梦蝶。这就是行凶者直接来那一榔头的目的,便于自己逃跑。因此这也是符合这个抢劫者的行为逻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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