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永徽元年五月,长安暴乱。
在人类的史书上,绝不可能留下关于‘诡异’的记载。
原因嘛,可能有很多。
人类,自诩为万物之灵,世界的主宰。
似诡异这种能够威胁到人类生存,并迫使得人类同意,与其共存的物种,又怎可能留有记录?
也许正是这个原因,历朝历代的笔记小说中,总不泛妖魔鬼怪的出现。
但这些记录,最终会沦为野史志怪,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并慢慢湮灭于历史的长河中。
太平坊,吴王府。
李恪拖着疲惫的身体,走进书房。
桌上,放着一盘浆果。
他坐下来,顺手捻起一颗来,放进嘴里咀嚼。
浆果,是他最爱吃的那种。可今天,却如同爵蜡。
“噗!”
嚼了两口,感觉没有一点滋味,李恪就吐了出来,起身走到书架前,拿了一本书。
“你怎么来了?”
当他转身时,赫然发现原本空荡荡的书桌对面,竟坐了一个人,吓了他一跳。
不过,看清楚那人是谁后,李恪又松了口气。
他过去,在书桌旁坐下,随手把书丢在了桌上。
那是一个番僧。
虽是坐着,却依旧无法掩饰他的个头。
他身高大约在六尺七寸左右,也就是190公分以上,肤色棕黑。
高颧骨,深眼窝,高鼻梁,光头。
看年纪,这番僧大约在六十左右,却红光满面,精神矍铄。
他扫了一眼桌上的那本书,轻声道:“清静经?殿下,你好像有点心浮气躁啊。”
“废话,昨天出了那么大的事情,你让我如何平静?”
李恪没好气看了番僧一眼,“那罗大师,可找到陈硕真了吗?”
“没有!”
番僧道:“殿下,陈硕真不傻。惹了这么大的祸事,她又怎敢继续滞留长安?以我之见,她很可能会跑回老家。你也知道,那女人野心很大,绝不会就此罢手的。”
“哪有如何?”李恪冷笑一声,道:“她不肯罢休,莫非以为朝廷会罢休吗?”
说到这里,他突然狠狠拍了一下桌子。
“该死的妖僧,若非她乱来,我昨日就已经成功了。”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番茄的第十本小说。我叫孟川,今年十五岁,是东宁府镜湖道院的当代大师兄。...
一次无意中的遭遇,让苏沉双目失明。然而即使遭遇人间最悲惨的情形,苏沉也不愿放弃奋斗。他要用自己的努力,为自己,也为人族开创一个全新的未来。...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少帅说我家夫人是乡下女子,不懂时髦,你们不要欺负她!那些被少帅夫人抢尽了风头的名媛贵妇们欲哭无泪到底谁欺负谁啊?少帅又说我家夫人娴静温柔,什么中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