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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世代商贾,难得出一个读书人,李凌这次参加乡试,李父是极其重视的,特意托人到京城买了最贵的文房四宝,一股脑儿塞给了他。
小七逃离了应天府,李凌身边连个伺候的书童都没有,若不是小八还兼顾着盐场的差役,李父恨不得让他去做伴读。
周氏也受了刺激,这时代说到身份高贵者,那必然是读书人无疑,她的眼珠不停的转来转去,思考着是不是让李明辞去铺子里的差事一心读书。
要暂时分开了,玲珑先是替自家少爷收拾了一大包袱的行李,随后又觉得不妥,一路上都带着这么沉重的行李岂不麻烦?
玲珑想要从行李当中出挑选出几件用不上的,思来想去却发现竟然无从下手。
“好了,这里距离应天府不过几十里路程,来去也只十余日的时间,你那么紧张干嘛,随意给我找两件换洗的衣服就可以了,需要什么可以在省城里买!”。
李凌有些好笑。玲珑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就彻底的融入了李家,打理起烟雨楼来,做了他的管家婆,这次前去乡试,她好象比自己还要紧张。
应付了一大批的人,李凌总算是起程出发了,可总归是晚了那么两三天,整个应天府已经人满为患,连一家住宿的客栈都没有找到。
最后去寻问的这家客栈是高升老店,也是应试的秀才们最喜欢入住的地方之一。本来以为这个时候是不可能有空房的,但是他却得到了意想不到的收获。
“客官,真的不行,本店昨天就住满了,现在整个院子都住满了,若说空房,就只有一间柴房了。。。。。。”。
掌柜十分为难的说道,大批的秀才涌入了应天府,为了多得一份租金,他和两个店小二都是挤在一个房间的。
他也想多赚一点钱,只是条件不允许,读书人酷爱面子。想来这位衣着光鲜的秀才是不会住在柴房里的。
“这不是李大秀才吗?怎么现在才到,你是想省几日的住宿费呢,还是在家复习功课的时候忘了时间?”。
李凌没有想到的是,他在这家客栈居然遇到了自己最不想见的人,马文采。
马文采本来是不想来参加乡试的,自己是什么水平自己会不知道?只是低不过父亲的苦苦哀求,马县丞太想让自己的儿子中举了。
“依我看李兄还是住在柴房当中的好,那里价钱便宜,而且也安静,正是一个温书的好地方!”。马文采哈哈大笑起来,完全没了顾及。
“真是有辱斯文!大家都是一个县里出来的,不想着相互帮衬也就算了,怎能相互拆台?”。马文采正肆无忌惮大笑的时候却听到了一阵冷哼,从楼梯上来两个人。
头前那个高个的胖子径直来到了李凌面前,向他说道:“好巧,又在这里见到李兄弟了,我们主仆订了两间房子,到是可以匀出一间给你来使用!”。
原来这个位仁兄就是在县学中将咸菜幻想成鲍鱼的胖子,他身后的那位随从不正是叫吉祥的小厮吗?
李凌心中一动,喜上眉梢,正要说些感激的话,却听到一声冷冰冰的声音:“树大根深,不宿无名小鸟!”。
一个身着长衫的年轻人越众而出,用一种蔑视的目光看着李凌:“我听说你是江宁县的二等秀才,竟然也妄想着中举?可敢比赛对对子,若是你能对上,我便将自己的客房让给你,若是不能,你还是省下盘缠,继续回去做你的少爷吧!”。
早有客栈的读书人认出了年轻人:“原来是今年府试的案首,人称‘萝卜神童’的宋星!“。
李凌顿时明白过来,提起这位和自己同岁的才子,还有一则非常有趣的故事。
宋财主家请了一位先生教授家里的小少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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