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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刀斩杀三人的莫方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这才想起撕开衣袍,捂住腰间的伤口,就这么一抹,手掌已经沾满了鲜血。
“将军,将军您怎么样了!”
几名亲卫惊呼着扑了过来,每个人都甲胄带血。
“没,没事。”
莫方强行摆了摆手:
“各处防线怎么样了,还能撑多久?”
亲兵急促的说道:
“四面防线皆已告破,燕军已经冲进了军营,各位都尉、百户正在率军反击。
但,但我们寡不敌众,难以力敌啊。”
能顶得住就怪了,拓跋烈足足出动了一万六千兵马,其中有近半数在猛攻流风坡,而平乡营堪堪一千出头,怎么打?
更何况这里曾经就是燕军的扎营之地,燕军自然对地势了如指掌,又是突然发起夜袭,平乡营能死守一天已经十分不容易了。
莫方的眼神黯淡了一下,一言不发。
“将军,援军怎么还不来啊!”
“是啊,燕军都近在眼前了。”
“援军。”
莫方惨然一笑:
“你们没听见远处的喊杀声也响了一天一夜吗?声势雄壮前所未有。
这是顾总兵倾巢而出在救我们。
可惜啊,燕军这次不知道犯了什么病,死攻流风坡。
怕是援军很难赶到了。”
远处的喊杀声距离这儿只有几里地,可这几里地挤满了燕军,层层布防,援军愣是冲不进来。
听到莫方这句话,所有人的头颅都低垂下来,难道今天只能等死了吗?
“怎么,怕死了?”
莫方踉踉跄跄的挺起胸膛,破口大骂:
“怕个屁!
这么多年来我平乡营碌碌无为,整天混吃等死的日子你们还没过够吗!”
突然的一句大骂让周围亲兵皆是一愣。
其实平乡营和当初那个华字营的地位差不多,没有背景没有后台,更不是哪位高官的嫡系,好的军械、好的战马永远也轮不到他们,反正上头布置什么他们就做什么。
营中士卒谈不上精锐也谈不上孬种,仗也能打,是赢是输谁也说不准。
莫方拎着弯刀怒喝道:
“咱们有福气,撞见了顾总兵,第一次有人信任咱平乡营,把如此重要的地方交给咱们。
佛争一炷香,人争一口气!
要想被人看得起,就拿起你们的刀,跟燕军干!
不打一场硬仗,永远抬不起头!”
从顾思年到前线领军以来,多次巡视平乡营,缺吃的、缺穿的、缺药草,只要顾思年能拿得出的,全都送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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