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月岚之偏过头,微微抿起唇,眉角轻蹙。
春晓:“是我的小铃铛。”
海底怎么会有风呢?
春晓摸到腰间,在剑柄上没有装饰玉坠,而是悬着一只旧玉色的小铃铛,上面刻着繁复的阵纹。
这里原本有一串小铃铛,十分可爱,只要春晓催入灵力,便会叮铃叮铃作响,而制作铃铛的人也能感应到。
从前雾峰人少,一日叁餐加夜宵都是虞南来做,只要春晓摇一摇铃铛,虞南便能知道他的小师尊饿了,要干饭了,于是便会停下手里的活,撸起袖子走进厨房——春晓捧着饭碗,戏称这是虞南牌召唤器。
后来春晓缺钱花,就将小铃铛都卖了,只剩下一粒没有卖出去,因为这一粒是个坏掉的空心铃铛。原本虞南说好了,等那趟任务结束就来修,如今不再有时间了。
春晓摇不响,修不好的空心铃铛,孤零零地挂在剑柄,如今却突然响了一声。
月岚之仰头看向海面。
能摇响铃铛的,除了春晓的灵力外,便只有制作者的灵力。
“是他吗?”月岚之轻声问。
春晓没有答,她轻轻抚摸那粒小铃铛,不知在想些什么。
它只响了一声,依旧是坏的,空心的。什么也没有召唤出来。
她没有答月岚之的问,也没有理会男主在耳边的叽叽喳喳,低敛着双眸。这一刻,不是雾峰峰主在思索,只是任务者春晓在沉默。
巍峨的海船停在海面,众人出水。
雾峰一行人虽然带回了许多宝贝,但因为大师兄尸骨无存的消息,整体十分低落。
“师尊,要回雾峰了吗?”
春晓点点头。
白雀十分挫败地低着头,双眼通红,他紧紧抱着大师兄那柄碧绿色的佩剑,带着哭腔道:“还以为,还以为这趟能带大师兄回家。”
几个弟子纷纷红了眼。
春晓轻轻摩挲着腰间铃铛,“这里有与虞南家乡相似的天空,也许与他的故乡十分接近,他不会讨厌的。”
“可是大师兄说过!大师兄说过,他将雾峰当做家,只有雾峰才是他的家!”一个弟子忽然痛哭出声,“师兄那么爱雾峰,他虽然常常不在雾峰,可一直在为了雾峰努力!怎么能,怎么能连魂归,都不在雾峰呢?”
金宵也有些哽咽:“大师兄早便在雾峰后山选好了坟冢。师尊,你是最了解大师兄的,怎能说出这样的话……”
春晓抿住唇。
他说的不是将雾峰当做家,他说,有师尊在的地方,便是虞南的家,虞南一生不会离师尊太远。
而她将来会嫁入慕容家,白玉京在大陆最南边,是与北海最远的地方。
“你们如果还不想走,便在北海多留几天,陪一陪他。”
“将收货的乾坤袋给我,我会带回雾峰清售。”春晓将腰间的鳞白佩剑收回去,换上了惯来挂在腰间的素色佩剑,望着一群垮着批脸的弟子,“你们是都不愿回去?”
“弟子想要,多陪陪大师兄。”一个弟子擦了擦眼睛,“海底那般黑,那般冷,弟子只是去了些许时日,便觉浑身不适,大师兄长眠海底,定然万分孤冷。”
春晓转身走向船舱。
“师尊,我随你回峰。”
是王泠一,他将身上的海水清理干净,摘下冷青色口罩,清风般的气质,仿佛从不曾被情绪左右。这是修习无情道的好处之一。又或许,是他天生冷漠的原因。
春晓扫了他一眼,依旧不待见他,“随你。”
大墟的祖训说,天黑,别出门。 大墟残老村的老弱病残们从江边捡到了一个婴儿,取名秦牧,含辛茹苦将他养大。这一天夜幕降临,黑暗笼罩大墟,秦牧走出了家门 ...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年轻的中医苏韬,在接管祖传的医馆后,遇到了各种各样的病人,因而发生一个个妙趣横生的故事。起初只是想要守护身边的人,随后无法自拔地踏入世事洪流,小中医不得不...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她本是实力强悍,医术超群的世家家主。 一朝穿越成将军府的废柴嫡小姐,成为第一位被退婚的太子妃,人人嘲讽! 选秀宴上,她被赐嫁给鼎鼎有名的残废王爷。 ...
穿越成了光明神,从此开启招收信徒,发展神国,称王称霸,为所欲为的羞耻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