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钟二已死,后卿却未。
这位魔道祖师爷,在钟二拔出剑的最后一刹那,选择了以魔道秘术自爆,将身子舍弃,成为了一具纯粹的魂灵之体。
缓缓凝聚成为人形的后卿,面色难看,通体猩红,拇指大小粗细的血液在头顶天灵盖翻涌如蛇,来回攒动,映照着他面目狰狞。
他感应面前那个白衣男人的身影,感应到了一股极为熟悉的气息。
拥有这道气息的修行者,在远古之时,就是魔道修行者的大忌之辈。
不仅仅是魔道。
佛门,道宗,儒教。
后卿回想到自己被尊称一声魔道老祖,开山立派的那个远古时代,浩袤大地之上,有这么一小拨人。
他们没有师门。
他们孤身一人,与魔门一样自视甚高,却没有足够强大的修行者。
他们不修行任何外力,背负着一样看起来脆弱无比的武器。
剑。
他们没有境界。
但只要拔出了剑,就会让人觉得头疼。
站在不可言境界的那些“活神仙”们,曾经出奇一致的认为,剑修是一门注定没落的修行体系。
太过孤独。
一人一剑。
他们起势之前太过渺小,又太过脆弱。
直到第一位剑仙的出世。
然后是第二位。
佛道儒三教没落的年代,是被剑所终结的。
修行者有无数的修行境界划分,剑修没有。
后卿看过第一位剑仙的出手,单论杀力而言,勉强抵得上人类大宗师境界。
剑修,剑仙,大剑仙。
世上有一千一万人拿得起剑,可有一人当得起剑修之名?
世上有一千一万个剑修,可有一人当得起剑仙之名?
至于大剑仙,更是虚无缥缈。
石碑里那个叫任平生的瘦高男人,算是一个剑修,离剑仙还差了十万八千里,若是后卿能够破开他的道心,任平生无疑是诸多控弦傀儡之中最佳的选择。
望着眼前的白衣男人,后卿微微皱起眉头,他给自己带来的熟悉感觉,不仅仅是剑修那么简单。
好像。。。。。。在哪里见过?
后卿曾经试着在鬼门之外控弦傀儡,为了避开中原,选了几处偏僻之地,想着以控弦之身修行,最终抵达中原,只可惜最终都以失败告终,此事太耗费心力,所以到头来也只能作罢。
眼前这个熟悉的人,究竟在哪见过?
后卿记不起来,只能眯起眼盯紧那把剑。
那把因果之剑,若是让那个叫任平生的剑修握在手里,说不定可以媲美半个剑仙。
这样的一把剑,并非所有剑修都有资格握住。
剑比人强,便是剑在奴人。
而这个白衣男人手里的因果之剑,极为服帖,居然连一丝的反抗之意都没有生出?
这样的一个白衣男人,又怎么会在中原没有名气?
一次无意中的遭遇,让苏沉双目失明。然而即使遭遇人间最悲惨的情形,苏沉也不愿放弃奋斗。他要用自己的努力,为自己,也为人族开创一个全新的未来。...
浩瀚的宇宙中,一片星系的生灭,也不过是刹那的斑驳流光。仰望星空,总有种结局已注定的伤感,千百年后你我在哪里?家国,文明火光,地球,都不过是深空中的一粒尘埃。星空一瞬,人间千年。虫鸣一世不过秋,你我一样在争渡。深空尽头到底有什么?书友群见书友圈置顶帖。...
番茄的第十本小说。我叫孟川,今年十五岁,是东宁府镜湖道院的当代大师兄。...
陆家有两个女儿,小女儿是天上的月亮,大女儿是阴沟里的死狗。陆妈你长得不如你妹妹,脑子不如你妹妹,身材不如你妹妹,运气不如你妹妹,你有什么资格过得好,有什么资格幸福?陆微言姐姐,你的钱是我的房子是我的,你男朋友也是我的。你就安心地当又穷又没人要的老处女吧。陆一语凭什么?我也肤白貌美大长腿好么?分分钟能找个男人...
穿越加重生,妥妥主角命?篆刻师之道,纳天地于方寸,制道纹于掌间!且看少年段玉重活一世,将会过出怎样的精彩?...
一觉醒来,世界大变。熟悉的高中传授的是魔法,告诉大家要成为一名出色的魔法师。居住的都市之外游荡着袭击人类的魔物妖兽,虎视眈眈。崇尚科学的世界变成了崇尚魔法,偏偏有着一样以学渣看待自己的老师,一样目光异样的同学,一样社会底层挣扎的爸爸,一样纯美却不能走路的非血缘妹妹不过,莫凡发现绝大多数人都只能够主修一系魔法,自己却是全系全能法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