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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期除非是脑子不好使,想自我毁灭,不然怎么看也不应该让榴娘被抓住。
榴娘对于付拾一这个疑惑,只用了一句言简意赅的话来表明:“因为他太狂妄了。”
“他觉得,姚相府这个障眼法已经足够了。而且,没有人能猜到我是齐萱。徐多煌那儿,最多查到那个倒霉的陈金山身上。谁能想到,一个妓女敢策划这么大的案子,又有这么大的本事?”
“而且,就算是查到了我的头上。抓住了我,我又怎么会揭发他呢?”
榴娘唇角勾笑,无限讥讽:“毕竟,我可是愿意为他去死的人啊——”
付拾一看着榴娘这个表情,微微扬眉,生出几分好奇来:“是不是在其中发生了什么?”
榴娘不言语,反而去拉扯自己的衣裳,大有要脱下来衣裳来的意思。
吓得衙役连忙转过身去。
就连付拾一也下意识的别开头,非礼勿视。
不过,榴娘只是露出了自己胸口处。
在第三和第四的肋骨处,有一处伤疤。
榴娘皮肤雪白细腻,那伤疤是肉粉色的,虽然不丑,但是仔细看过去,多多少少还是有点儿狰狞。
付拾一作为仵作,一眼就看出来,这个伤疤应该不是特别久,而且伤口是被利器造成。伤疤总体呈现出一个梭子的形状。中间厚,两边薄。
但总体面积不算大,可以猜测并不是刀剑一类的。
付拾一盯着看了片刻,“最多一指宽,两边锋锐,中间厚。长度应该不长,否则这个位置捅穿了,底下就是心脏,你就死了。对方恐怕力气也不大吧?”
榴娘有些惊讶的看一眼付拾一,颔首:“你说得没错。都说对了。是簪中剑。”
“林期做这种事情,自然有人恨他。尤其是那些被买来,折磨得生不如死的女人。大半年前,林期被一群女人刺杀。他身边几个护卫都被缠住,只有我在他身边,危难时刻,我替他挡了这一下。”
榴娘一面说,一面抬手抚摸自己的伤疤,自嘲道:“虽然只是皮肉伤,但他却知道了,关键时候,我是会舍身保护他的。我宁可自己死。”
“也是从那之后,我才真正的得到了他的信任。”榴娘嘴角,嘲讽的笑容一点点拉大:“他总说,世上的人,他最信任我。他有这个信心,就算天底下的人都背叛了他,我也不会。”
付拾一咋舌:“他可真是自信。”
蜜汁自信。
一个女人,发现自己喜欢的人背叛了自己,自始至终都在欺骗自己,还会保护他吗?大多数情况下,但凡不是个圣母,只怕有多爱,就有多恨。
榴娘对付拾一的话,点点头:“对,他不仅自信,而且狂妄。他以为,他能掌控所有人,所有事情。他曾经跟我说,他觉得那些在地下寻欢作乐的人,其实就是一群傀儡。为他所用,指哪打哪。他虽不在朝为官,但他比任何官员手里的权力,都要大。”
“他还说,郑毅算什么?只要他想,大可将郑毅弄死千百遍。”
“甚至只要时间足够,有朝一日,郑毅也会变成他脚下匍匐的一条狗。”
榴娘拢好衣裳,神色淡漠:“的确,好些个名声不错的官员,都在他那儿,像一条狗。只求能继续来这里寻欢作乐。”
付拾一忽然想起一句话来:你永远不知道自己面前站着的,到底是人,是一条披着人皮的狗。又或者,披着狗皮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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