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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夏,中午时间太赶了,就先割了点肉炒菜吃。其他的肉等我们吃完饭用砂锅慢慢炖着,下午下工回来正好软烂浓香,那才是好吃。”
陈晓霜的话虽然是对林冰夏说的,但其他的人也忍不住咽口水。
“嗯嗯,辛苦陈姐姐,好期待啊!”
果然,晚饭的炖野猪肉成了众人记忆中难以忘怀的美味。
~
林冰夏搬家后,她在大队长如同死亡警告般的目光下认怂。
她选择战略性撤退,先避其锋芒决定暂时听话地老实上工。
不过她选择只做最轻松的活儿。
就是那些半大孩子类似打猪草之类的活,就算是优秀完成,得到工分上限也只有三分。
如果林冰夏每天只得三工分,那年底凭工分换来的粮食绝对养活不了自己。
奇怪的是向阳大队众队员对小林知青只做三工分的轻松小活竟然格外宽容。
也许是因为林冰夏之前拿回来的三百多斤肉,也不知道大队长夫妻是怎么调配的,反正那天整个大队几乎每家每户都飘起了肉香。
而之后的一段日子,知青们都见识到大队的队员们竟然也有如此温和的一面。
不是说他们之前有多不好相处,毕竟所有知青刚来的时候这些老乡也都是非常和善,分配活儿也都优先分一些相对轻松的给知青们。
面对面碰到都是很友好地打招呼,热情的大娘会在自家菜地揪一把菜让他们拿回去多吃一口。
但是,林冰夏的存在让他们品尝到自己就是被区别对待的对照组。
不由感叹一句:有对比才有伤害。
他们也没有料到林冰夏会在这短短的时间内就融入向阳大队。
当然她的融入方式不好复制。
如林冰夏这般在这里买院子安家,又或者找来几百斤的肉散出去,扪心自问如此撒钱他们也做不到。
还有,林冰夏的运气太好了。
她和那些半大女孩们一起去打猪草,每次去除了带回足量的猪草,还回回不落空。
不是在草丛中捡几个野鸡蛋,就是用小石头打到野鸡、野兔,偶尔还能采集到味道不错的小果子,可食用的菌子等等。
最重要的是她也不藏私,遵循见者有份的原则,往往跟着林冰夏一起行动的小孩总会有些东西带回去。
不方便分的,比如打到的野鸡、野兔这些肉食。
没关系,当场烤了。
每人分几口直接吃到肚子里,小孩们更加开心。
几次三番林冰夏以十五岁的高龄,终于在一群半大孩子中把自己混成了孩子王,整个大队每天都能从孩子们的口中听到“夏夏姐”。
小花:“夏夏姐,这些菌子晒干了真的可以卖钱吗?”
小草:“夏夏姐,我晒好的菌子干都给你。如果能换到钱,我只要交学费的钱就够了。到时候我要和二哥一起去隔壁的红旗村小去读书。”
小带弟:“夏夏姐,我,我,也晒了菌子干。我,我不要钱。我,我……夏夏姐,能不能给我红糖。我,我大姐她……听说喝了红糖水就不疼了。”
……
“夏夏姐,夏夏姐,你什么时候出去卖菌子干呀,我这段时间多存一点。”
……
这是个好问题,林冰夏略一思忖回答道。
“……等我磨到大队长同意就出去。”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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