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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远是铁定要当兵的,这是他的志愿!那让人热血沸腾,没有尔虞我诈的军旅生活,是他林远最向往的地方。
他想活得很干净,很纯洁的活着!这一辈子活得有价值,活出一个更好的人生。
他要做一个兵王,做一个让全世界当兵的,都无法企及的优秀军人。
林远厌倦了失败,厌倦了大都市的尔虞我诈,纸醉金迷!活在昏黄的霓虹灯下,忘却了自己,迷失了一切。
那一生在利益至上的大都市中,他负债累累!那一张张带着面具的丑恶嘴脸,在利益的驱使下,失去了人类心灵中的最后一片净土。
回忆着曾经,林远叹息一声!把自己的思绪给拉回来,他是一个失败者!
林远在凌晨昏蒙蒙的天色下,寻找一根绳子,捡起半块砖头!拴在枪头上。
林远端着枪托,把木枪给提起来,双手颤抖着顶在肩膀上,三点一线!目视前方一动不动。
外婆此刻已经起了床,在厨屋里开始生火。嘴里叼着烟枪,吧嗒吧嗒的抽着。
“弄啥嘞!起来那么早?”外婆的声音就从厨屋里传了出来。
林远的头上见了汗,哆嗦着回答道:“外婆,俺锻炼身体呢?”
“好好!娃儿勤快,是个有出息的样儿。”外婆眯着眼睛笑了起来。
“真他丫的累啊……”林远内心嘀咕着,坚持着。
他可是知道,部队里最厉害的就是神枪手,那手拿枪要稳,打的就准!前世他的枪法也就勉强及格。
唯一突出的地方,就是善于攀爬,身体协调性好!也是小舅的战友照顾,他才有了特种兵名额。
说实在的,哪里都要有点关系的!但也要有拿得出手的本事。
在部队里有两条路晋升,一条就是有些本事,有关系就晋升的快!另一条路没有关系,但你军事技术过硬!那晋升的也很快。
军队是不埋没人才的地方,是金子就会发光!
如果你有关系,军事能力又强!很好,你将平步青云。
一切的军事技能都是练出来的,他林远就不信了!从八岁他就开始训练自己,到了部队要不横着走?
在训练中,林远屏住呼吸!瞄着前方院落的大门的门环,咬着牙坚持着。
时间很快过去了半个小时,林远很明显的感觉,身体内升起一丝丝暖流,冲击着自己酸疼的骨骼和肌肉。
林远很明白,这是自己涨了力量了!他对这种感觉很熟悉,在部队的时候,每一次训练的极限后,就会有这种感觉。
这种感觉让他内心很兴奋,全身的细胞都在欢快着。
太阳缓缓上升,这都到了清晨!温暖的阳光,照射在林远的身上,暖和和的。
本训练中从额头流出的汗水,在阳光的照射下!一丝微风吹过,林远感觉到了凉爽之气充斥全身。
那身上的汗水在快速的蒸发,林远才放下了枪!这个时候他感觉到前所未有的精神。
林远喘了喘气,大量的新鲜空气吸入肺部,大脑一片清明!神清气爽。
呼……
接下来林远呼出一口气,扎起了四平马步。
“小远,来!吃饭了。”外婆在厨屋里喊了一声。
林远这个时候马步才扎了十分钟,又出了汗!深吸一口气,吐出来!就跑了进去。
“外婆?做的啥啊……”林远饥肠辘辘,从没有像今天这样感觉到饿。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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