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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完鞋,再去厨房借了做叫花鸡需要的其余东西,原芙月就下了船。
令她惊喜的是,叶孤城这条船的厨房里,竟还有好几张新鲜的荷叶,省了她寻别的东西来包鸡的功夫。
那几张荷叶有大有小,最大的甚至抵得上一把伞。正巧外面太阳大,原芙月干脆就把它盖在了脑袋上,再踩着江边松软的泥沙去到洪七挖坑的地方。
洪七看到她头上的荷叶,也哇了一声:“这么大,可以包住一整只鸡了!”
他说着就要跳起来拿这张荷叶,结果却被原芙月按住了肩膀。
原芙月说你等等,鸡还没弄好呢,别着急。
“啊?”他眨眨眼,“我已经扭断它脖子了呀?”
“光扭断脖子有什么用。”她哭笑不得,“内脏还没去呢。”
说到这里,她忽然福至心灵:“等等,难道你不知道要把内脏去干净?”
洪七:“……我现在知道了!”
原芙月明白了:“难怪你早上会说鱼味道腥不好吃。”
洪七:“……”是的,他以前都是直接刮了鱼鳞就放火上烤的。
他是真的不知道鸡鸭鱼肚子里的东西要处理,因为当初从女真人部落里逃出来的时候,他们一家都曾饿到要啃树皮。
而且还得一边拼命往南逃一边啃。
那个时候,只要是吃不死人的东西,他几乎都吃过。
后来家里人一个接一个地撑不住,只有他一路撑到了江南,加入了丐帮。
像鱼和鸡这样的东西,就从来没人教过他究竟怎么吃才是对的。
原芙月本就同情他背井离乡又逃亡的际遇,现在听他讲起个中细节,顿时更加心软。
她想了想,把那张大荷叶拿下来盖到他脑袋上,再一合掌,道:“那你现在可看好了,叫花鸡究竟要怎么做。”
语毕,她便弯腰蹲下,拿起了坑边那只已经被扭断脖子的鸡。
这回她借了专门杀鸡的刀,不用再拿发簪凑数,动作便更加迅速。
洪七举着大荷叶在边上站着,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原芙月手里的鸡。
她没有去管鸡身上的毛,而是用刀在鸡腹下方开了一个洞,而后旋转刀柄,三两下就取出了鸡内脏扔至一边。
此时她的手上已经沾了不少血,但她却没有在意,只取了她方才从船上拿下来的一把香茅塞进鸡腹,最后再用几片小荷叶堵上那个用刀开出的口。
日头太晒,做完这些时,她额上便蓄了一层细密的汗珠,其中有几颗更是顺着她的鼻梁一路滚了下来。
洪七见状,忙挪了挪手,用那片大荷叶为她遮挡阳光,并问她之前放进鸡肚子里的是什么草。
原芙月:“香茅,可以去土腥味,不过这东西长在岭南,在这一带平时根本找不着,以后你自己做的时候,多塞一些荷叶进去就是。”
说罢她又检查了一遍刀口,确认无误后,才开始往鸡身上涂洪七之前调的黄泥浆。
他这泥浆调得不错,刚好能直接抹在鸡毛上。
为了到时候能更顺利地把毛拔干净,原芙月特地前后抹了三遍。
待三遍抹完,她才抬头问洪七要那张大荷叶将其裹上,再小心地放到面前的土坑里。
“行了,可以准备生火了!”她说。
“我去找柴。”他高兴极了,说完这句就一溜烟往东边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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