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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干什么,来者是客,都放下。”
司曜轻描淡写地摆摆手,身后的不良人同时垂低弩弓,只是手依然把住剑柄,目光灼灼。仍旧处于剑拔弩张的态势。
“不关正统和秘党的事,只是我们兄弟两个,想来试试卡塞尔精英的实力。”
司曜终于说出他们此趟真实的想法。
在他们看来,公子那样的人物,哪里还需要去卡塞尔学院进修一番?
他们就不认为,这些家伙真的能有多厉害。
曼斯原本沉下来的眼神顿时变得精彩起来,这竟然是正统里年轻人的一场私自行动。
也对,年轻人心高气傲,不知道在哪听见凯撒等人的名声,自然不会服气。
“你想怎么比?划下道来。”
凯撒自腰背后掏出那柄黄金镀造的沙漠之鹰,一颗一颗往弹匣里按进大口径的弗丽嘉子弹。
“都是玩枪的,就比比枪法,也不伤和气。”
司曜同样从西裤口袋里掏出两把银白色的P220手枪,当着凯撒的面填装金属麻醉弹。
他是用双枪的,而且手法非常快,手指如穿花蝴蝶般梭动,瞬间就装填好两把枪的子弹。
单凭这一手就足以令凯撒收起心中所有轻视。这确实是个有本事的家伙。
“怎么,是按西部牛仔的决斗规则来嘛?”
凯撒单手提着沙漠之鹰,脸上带着自信从容的笑容。
在美国,早期西部牛仔对决的规矩中,两人对立,比谁拔枪快,开枪快,反应快。
如果两人都没有命中对方,则反复开枪,直到一方受伤或死亡为止。但开枪次数不能超过三次,否则会被认为是过于“野蛮”。
然而,在这种僵持对峙的情况中,先掏出枪的人往往会被视作胆小怯弱的一方,唯有后掏枪打死对手,才被视作荣誉。
这种决斗同样考验决斗双方的心理承受能力,在对峙中极易产生紧张感,只有内心强大的人,才能等到对手先掏枪后再掏枪,而反应快的,才能在对手开枪前打死对方。
对凯撒来说,拥有言灵·镰鼬的他,在这种决斗中无疑是有优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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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他可以通过听对手的心跳判断对手的紧张程度和掏枪时间。
可惜司曜摇头拒绝他的提议。
“这种比试对我来说,毫无意义。”
“我的言灵,是刹那。”
司曜给出的理由令凯撒无言以对,更无法反驳。
如果说言灵·镰鼬只能给他在这种西部决斗中带来一点小小的优势,那么刹那简直是为这种决斗规则而生的。其对于释放者身体初速的增幅堪称无解。
“就以河中的游鱼为靶,一人六发子弹,打中多的人为胜者。”
司曜望向凯撒,给出一个相对公平的比试方案。
“好。”
凯撒点头赞同。
同时望向这滚滚波涛翻涌的江水。
心潮澎湃,无限幻想,迎风挥击千层浪,少年不败热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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