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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屁!”
兀术脸色青紫,气得破口大骂,“秦桧啊秦桧,你这个不要脸的奸贼,三姓之臣……你想激怒我?让我杀了他,然后你好洗刷骂名,在史册上留下一个忠心大宋的好名声?”兀术笑容残忍,他似乎抓住了秦桧的心思,忍不住放声冷笑,“你别做梦了,我才不会成全你……我不会让你死得轰轰烈烈的。我会让你以大金忠臣的身份死去,我要让你永远也无法洗刷奸佞的骂名!”
兀术说着,突然伸手,揪住了秦桧的衣襟,而后果断掐住了他的脖子。
秦桧的白脸迅速转红,然后变得青紫,一双充满了血丝的眼珠,向外突出,几乎要努出来似的。
和兀术相比,秦桧这个书生比一只鸡还要脆弱,半点反抗的余力都没有。
只是在他的眼神深处,带着那么一丝丝的嘲讽。
杀了我吧!
到了这一步,你还以为秦某想要什么身后名吗?
说实话,他真的不知道自己再给谁做事……是大宋,大辽,还是大金?恐怕都不是,他只是为了自己,为了能安享荣华富贵罢了。
像他这样的人,要是真的成为了英雄,那才是笑话哩!
这场宋金之战,是那些将士打的,是那些牟驼岗的英灵拿命换来的,是无数百姓膏腴血泪堆出来的。
胜利属于他们,功劳也是他们的。
唯独这一切和他没关系。
他就是个大宋的叛徒,大金的狗腿子。
能在金国灭亡之前,干脆一死,算是最好的奖赏了。
兀术啊,连惩罚一个人你都不会,还想跟官家斗,你这是自取灭亡!
秦桧的眼前一阵阵发黑,意识飘散,渐渐想不清楚什么,再接下来,就没有了多少意识,继而丧命!
秦桧确实是死了。
而掐死秦桧的兀术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口喘息,竟然没有半点喜悦,反而心里空落落的,仿佛被掏了一块去!
秦桧啊!曾经在兀术的心里,这是夺取天下之后,大金的宰相之选,
女真要一统中原,他们需要用到汉人文官,需要他们的智慧。
相当长时间,兀术待秦桧,亦师亦友,视作左膀右臂……奈何这个东西,居然自始至终,都在背叛自己?
俺完颜兀术,就是个笑话吗?
不能!
绝对不能!
兀术沉吟良久,竟然爬起来,到了桌边,提起笔,写了一份遗嘱……臣秦桧自去岁以来,身体多病,两眼昏花,耳鸣阵阵,不堪驱使。如今恰逢大战在即,承蒙大金天恩,必定全力以赴。奈何身体不许,唯恐昏聩之人,出现纰漏,遗祸大军。
会之一人生死事小,大金命运事大,若秦桧不死,垂青臣之恩主必定事事请教,以为秦桧依然堪用。因此唯有会之以身殉国,方不误军国大事。会之在九泉之下,恭祝大金旗开得胜,痛击宋军,挽回颓势,重振国威,如此会之虽死犹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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