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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耶路撒冷被以色列占领前,邻近城市特拉维夫暂作以色列首都。第二次中东战争以后,以色列全面占领耶路撒冷,对外宣称:“三教圣城”耶路撒冷成为新首都。所以两座城市之间的交通非常方便,有专门的城际巴士连通两地,车程只有区区一小时。
庄言迅速登上一辆通往耶路撒冷的城际巴士,低头找了隐蔽位置坐下,拉起帽子,随手用十美金从顽皮孩子手里买来一副墨镜,默默戴上。然后低头装睡。
一小时后,摇晃的巴士熄火停稳,庄言随人群下车,也不东张西望,帽子往眉弓下再拉了拉,双手插兜,背着书包低头往外走,瞧见地摊就凑过去,用希伯来语轻轻问:“一件长袍多少钱?”
摆摊的老头子是个裹着肮脏白长袍的阿拉伯人,摇头用阿拉伯语叽里咕噜的回答。
四周嘈杂喧哗,庄言听不太明白,心里焦急,丢了二十美金在摊位上,拾起一件白色长袍,卷成一团,拔腿就走。摊主喜笑颜开的拾起美金。
庄言正想找卫生间换衣服,忽然察觉不对。他踮脚张望人群,瞧见四面八方都有便衣男子不断分开人海、逆流而来,目标明确地逼近庄言。这些人在人海里,突兀得像激流里的礁石,根本不会被人潮推走,反而逆流而上,东张西望地朝着庄言逼近。
瞧见这个,庄言后退两步,突然转身,朝着最近的楼梯出口匆匆走去。他察觉不对劲。
车站为了分流旅客,设置了四个巨大的出站口,楼梯有十米宽,挤满了蠕动的长袍,这些人要么紧紧牵着小孩,要么费劲提着箱子,满头大汗地上下楼梯。所以当有一个臃肿的男人两手空空地走下来时,顿时特别显眼。
那是个从头到脚裹着阿拉伯白色长袍的男人,因为里面穿着灰风衣,所以长袍格外臃肿。他虽然拿麻绳将白斗篷捆在头上,庄言抬头时,他俩的目光依旧火拼在一起。一刹那,两个人都惊了一下。
那个男人手一动,长袍里便露出一把拧着消声器的********,指着庄言。
庄言的目光扫在手枪上,顿时认出型号,连有效射程都记忆犹新:50米。
匆匆疾走的庄言像只起跳的兔子,突然扭头,推开人群开始狂奔,夺路而逃。
臃肿的男人不顾一切地平举手枪,一面快步竞走,一面瞄准开枪,子弹接二连三地与庄言擦肩而过。
细闷的枪声一响,人群顿时炸锅,妇女的尖叫和儿童的哭喊在一秒内沸腾到顶峰,惊恐的人海变成了狂暴的畜群,挤得杀手东倒西歪,只能远远望见庄言的脑袋在人海里起落浮沉,若隐若现地越来越远。
杀手急了起来,横冲直撞地推开碍事的旅客,心急如焚地紧追庄言的踪迹,并且开始向四个出口靠近,八面围堵庄言。
有疲惫的旅客在狂暴的人海中跌倒,在万足踩踏中惨叫连天。
突然一声清脆的枪响,一名杀手的肩膀被打穿,胳膊一歪,顿时撒了手,平举的手枪飞进半空,肩膀的长袍在分秒之间彻底染红,西装袖子往下黏糊糊地滴血。
杀手失神一望,看见入口处有一名军装比仪仗队还挺拔的冷血士兵端着最新款8mm突击步枪,已经瞄准了自己。
在沸腾熙攘的人群中,为了不伤及无辜而耐心瞄准,最终能精确打穿这名杀手的肩膀——这种卓绝的冷静、优异的枪法和无与伦比的人道主义素养,让杀手刹那清楚了对方的身份。更别提那身标志性的绿军装和黄礼绳了。
在看清对方瞄准动作的一秒里,杀手敏锐的本能告诉他,下一颗子弹极有可能穿过他这颗罪恶的头颅。
所以杀手马上认怂,立马蹲下,仿佛野狼匍匐进茅草里,顿时消失不见;并且他按着耳机,面无表情地说:“是华夏驻外使馆武警部队!”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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