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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明善说完眼神就斜睨着王学洲和刘士。
一脸‘我有苦衷’的表情。
王学洲无动于衷:“这不还有驼蹄羹,驼掌,粉蒸肉什么的吗?我看这日子过的比我们好多了。”
潘明善脸色一变:“可这些···是我特意招待两位准备的,要不是有贵客临门,平日这些东西我们也吃不上。”
刘士细细的品味着饭菜,根本不做理会。
王学洲给刘士和自已倒了一杯酒,“刘大人,来,这一路辛苦了,我敬你一杯。”
刘士心中舒坦不少,“还算你懂事!看在今日你为我们请大夫的份上,这杯酒我喝了!换成京城···哼哼。”
王学洲看着他喝下酒,他也干了一杯。
换成是京城,他还不对这老头敬酒了呢!
干了一杯,两人旁若无人的点评起了菜色。
“这个口感···啧,我不是很喜欢,有些腥臊。”
刘士点头:“这里的厨子手艺不怎么好,据《酉阳杂俎》记载,驼峰质地细腻,丰腴肥美,食之嫩滑爽口,口味咸鲜不腻,之前长公主成亲的时候,我吃过一次,里面就有驼峰,那真是让人口感滑嫩,让人回味无穷,这厨子,纯属浪费食材。”
“原来如此!刘学士果然饱读诗书见多识广,佩服佩服。”
刘士瞥了一眼王学洲,眼中毫无往日的样子,只淡然道:“我读过的书比你吃过的饭多,但尽管如此,仍是有许多书不曾看过,完全不敢自称饱读诗书。”
书读的越多,越是觉得自已知道的太少。
王学洲能明白刘士的意思,捞过酒壶又给他倒上一杯:“刘学士这等谦虚的态度,值得我等读书人学习,我敬您一杯。”
眼看着两人目中无人,潘明善急的几次想要插嘴都没机会。
这一桌子饭菜可不是专门招待人的,而是用来消除误会的啊!
可两人不接他话茬,这就难办了。
原本饭量甚大的蒙喆,看着这个场面一点食欲都没有了,倒了一杯酒仰头喝下,酒杯重重的放在桌子上,冷笑出声:
“当真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有人还在为明日填饱肚子而愁容满面,有人却在这里嫌一桌子肉食不好吃!”
潘明善脑子里的那根弦,崩了。
他在这里辛苦半天是为了啥啊!
结果倒好,这人恨不得将人得罪死。
刘士原本就攒了一肚子的火,听到这话摔了筷子:“是我们管理不善让百姓饿死的吗?是我们让你们准备的这一桌子肉食的吗?真心为百姓,你们为什么不将这一桌子肉食拿去换成粮食救济百姓?现在指责我们第一次踏足此地的人,简直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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