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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4章 西北射天狼一百一十(第1页)

李桃歌所率领的这十几万人,只有两千余匹马,几百头骆驼,其中一多半要驮负粮草木器,有的老到走不动路,有的瘦骨嶙峋,大军迎着风雪,呈蛇形缓慢挪移。

将士大多甲胄不齐,透出一股松散,小的只有十来岁,老得能当李桃歌爷爷,一阵劲风刮来,晃晃悠悠,迈出一步要退后三步,要靠着袍泽帮衬才能前行。

看起来更像是流民,哪有威武之师的味道。

当李桃歌从头看到尾,心里比这西北风都凉。

他之前见到的将士,都是宫家兄弟和鹿贺二将的嫡系,精锐中的精锐,当然杀气腾腾。

精锐毕竟少之又少,一成都不到,再由太子带走两成精兵,剩下便是底层普通士卒,用保宁军和镇魂大营比对过后,天差地别。

这就是保宁军和边军的差距,一边是与蛮子掰命掰出来的悍卒,一边是只为混饷银的军爷,想想就知道打起仗来是啥样,别说贪狼军,就是安西军都能将他们轻易碾轧。

安西武勇第一,原来并不是西军太强,而是别的都护府的府兵太弱。

李桃歌皱起眉头,催马狂奔,正巧遇到马匪组成的锐字营,逐渐将马速放缓,望着人群中增光瓦亮的秃瓢,嘴角终于流露出一丝笑意,驱马来到旁边,用手摸了一把光头,又凉又油,手感像是冬日里从河里捞出的鱼。

秃子似乎都有一个通病,最烦别人摸自己脑袋,楚老大也是如此,回过头想要拔刀,见到那张俊秀脸庞,狰狞立刻变为谄媚,快到令人目不暇接,“公子,有些时日没见到您了,愈发威武雄壮。”

自从得知李桃歌是李相之子,这些马匪又惊又喜,灭了想要逃跑的打算,一门心思在军中效力,尽管都是最脏最累的活儿,仍旧不敢有半句怨言。

对他们来说,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死,并不可怕,脑袋掉了碗大个疤,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可李白垚上任后的一系列政令,皆是对抗皇室和世家的利民之举,在民间赞誉极高,顺着保宁都护府都传到了漠西走廊,即便是杀人如麻的马匪,也对大宁右相充满敬意。

“我?威武雄壮?”李桃歌揉着没肉下巴,疑惑问道。

这些天来吃不好睡不香,瘦了一些,原本就不壮实,心里堆满了愁事,更加清减几分,与壮硕压根儿不搭边。

“草民没读过书,不知该咋说,反正少爷在草民心里,那是能顶到天的威武,看似不雄壮,其实雄壮的很。”楚老大不留余力拍起了马屁。

“草民?你应当自称草寇才对。”李桃歌玩味笑道。

楚老大摸着光头,讪讪一笑。

千里凤见到二人谈笑风生,一溜烟跑过来,跪地咚咚磕头,“小的见过李公子。”

“起来吧。”

李桃歌收敛起笑容,正色道:“你们这些马匪无恶不作,按照律法处置,砍一万次都不为过,留你们一条命,是为了将功赎罪。如今快要到碎叶城了,要见血了,同叛军作战,你们二人怕不怕?”

千里凤从冰冷的雪地里起身,弯着腰狞笑道:“公子,小的在大漠有些名声,可以叫人来问问,千里凤何时怕过死?小的生在马匪窝,长在马匪窝,五岁那年提刀杀人,十八岁成为方圆几百里的马匪头子,长这么大,不知怕字怎么写。”

李桃歌哦了一声,含笑道:“既然你不怕死,为何见我就拜?”

千里凤突然神情肃穆说道:“小的拜的是五百年琅琊李氏,拜的是忧国忧民的李相,拜的是奋勇杀敌的李御史,他们都是大英雄,小的甘愿跪拜行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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