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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为了接这一单任务,我们兄弟七人,已经在深山里做足了路线突破,最迟还有半个钟,深山的野狼王群,就会遁着这小幼崽的皮毛找过来。”
“真是浪费了你这等头脑!什么事不好做,非要做这种危害国人安生的事情!”
“……姑奶奶,人各有命!”
“死不悔改!”严锦姝轻叱,没有再多说什么,手中粉沫一晃动,那老大就睁着一双极大的鹰目,倒在了老四身上!
看着铁笼里的狼崽气若游丝,严锦姝眉头一皱!
狼肉又不好吃,怎么全都送上门当盘菜?!
雨越下越小,严锦姝看着倒在地上的两个大男人,心里一阵烦燥。
刚才用来打在他腿上的枪弹,只是普通的枪支,是丈夫特意拿给她用的,而打在石头上的枪,却是刚刚她猎杀头狼时用的先进枪支。
严锦姝打扫战场时,连那镶着子弹的石头也一并丢时了空间里。
这两个男人身上的东西,严锦姝看不上。别的好说,猎枪是一定要收走的,等一会儿她到了村里,再上交给村长就是罗。
看了要死似的狼崽子,严锦姝同时想到了深山里头的野狼,她想了想,还是送回去更妥当!
她还真不想将所有野狼都赶尽杀绝了,食物链的存在,必然有它存在的真理。
有了决定,严锦姝便提起铁宠,想了想,从空间时拿出一个兔子,撕了一条兔子大。腿丢进铁笼里。
至于说狼崽子会不会吃啥的,那完全不是严锦姝心里要关心的。
她能丢进个兔子大。腿,就能保证这只小狼崽子死不了。就算这狼崽子还小,可狼呀,它们的求生欲,是所有动物里之最呐!
只要狼崽子还能动,吃不了肉,它还吮不了大。腿里的血迹?
能喝了,就肯定死不了!
严锦姝冒着丝丝细雨,速度提到了最高,半个小时不到,她已经越过了青山,进入了深山丛林,而那老四口中的‘老二’,早在十分钟之前,就已经被她甩开了。
因为没有发现到狼群,她理所当然的继续前进,根本就没有在那个老二面前露脸。
严锦姝越过这人之后,心里就明白,这老二肯定是将狼毛存放在一条路线上,来引诱野狼王的追寻。
只是先前下过大雨,使得他的步伐慢了,而野狼王在雨水之下,那嗅觉当然没有这般敏。感,能快速的寻找到狼崽子气味。
说起来,狼兽们,最是看重其崽子,要是被强掳了崽子,再远再久,它们都会死寻不休的。
这严锦娴的脑子,果然是有进步了!
可惜,是用在为非作歹之上,那就让人厌恶极了!
严锦姝一想到那个妖女,心里就恨极!
如果她只是针对自己一个人,她可有也就报复一下就算了。要是,她居然敢算计她的人!
将狼崽仔丢进谢家,到时深山野狼群一来,少说也有几十头野狼,普通的村民,哪能不被误伤?
伤还是小事,就怕会被狼群咬死分食!
PS:为匪作歹=为非作歹。匪也,比较形象于书里坏人的形容。别提错别字哇~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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