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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南衡端着一碗粥走了过来,大概很热,他用勺子吹着。
我躺着,他一勺一勺地喂我。
所以,疹子给他看到也是迟早的事情,我只能红着脸,什么都不说。
是皮蛋瘦肉粥,粥熬得很浓,所以即使他在碗上刮了也刮不干净,我躺着也不得劲儿。
“我自己来!”说着,我就半躺了起来。
我的头发都湿漉漉的了,毕竟是大病一场。
“剪头发了?”他问。
我点点头。
“要和过去告别的意思?”他又问。
此时,距离我见到他,时间已经过去了两个月。
“没有,就是前段时间生疹子,觉得挺不方便的,所以就剪了。”我喝粥,觉得粥真的好有能量啊,让我浑身暖暖的,我也从来不知道他的皮蛋瘦肉粥煮的这样好,“你怎么来了?”
他煮的粥味道是真的好喝,我一口气就喝完了。
“美国开了分公司了,顺便来看看你。”
顺便?
这个词,莫名地让我的心里痛了一下。
而且,又开分公司了,看起来生意兴隆,真的应了他儿子的名字“平步青云”了。
“公司很忙吗?”我轻声问。
“还好。”
我点了点头,再也没说话。
这次,他和我之间没有任何的拖泥带水,我的病好了,他就走了,一直以来,他也在外面住酒店,和我划清云泥。
他走的时候,我脸上的疹子在慢慢地消退。
是我去机场送的他,我和他都坐在出租车的后面,我脸上还罩着白色的面纱。
其实我生疹子的样子,在我高烧的时候,他就已经看过了。
可现在我清醒的时候,我还是不想让他看到。
绝不!
他的手指轻轻地从侧面挑起我的面纱,“这么不想让我看?”
我偏了一下头,脸红了,哑声说了一句,“不想!”
红疹慢慢地消褪的时候,夏天已经过去,九月份很快过去,天色渐凉,我又开始露出了白皙的皮肤,头发又长了,我再次剪短。
课业照样繁重,不过比起满世界跑的日子要轻松多了。
十一,师兄要回国去了,我没有去机场送他,当时我正在上课,就收到他一条微信:我交流学者的任务完成,现在已经在机场了,准备回国。
我愣了一下。
他回国后半月,我听到了他的消息——师兄要结婚了,邀请我回国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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