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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池塘边,望着西方天际美丽朝霞,赵东升一脸无奈。
上辈子,赵东升就职于一家五星级大酒店,从打杂学徒一路干到大厨,前不久刚拿到特级厨师证升职加薪就在眼前。
可就在这个节骨眼上,自己确莫名其妙来到这个时代,附生成为一个商人独子,年方十五。
现在是武德二年,唐高祖刚攻克长安建立大唐不久,外面世道依然是一片乱哄哄。
大隋开皇时期斗米不过十几钱,就算遇上荒年斗米也从来没有上过百钱。
可到了武德二年,由于年年大战人口大幅下降田亩无人种植,粮食价格已经涨到斗米三百钱。这还是相对稳定的长安,江都、洛阳战乱地区据说已经涨到斗米四百钱,甚至是斗米六百钱!
正是暴利吸引,赵东升父亲才会铤而走险前往江南收购粮食。结果沿途碰上乱军,不但粮食被抢了个干净,自己也被乱军砍了脑袋。
处理过便宜老爹后事,将家中店铺与良田出卖以清偿父亲买粮筹集钱款。余下家当不过一处城中小酒楼,城外五百亩上好水浇地。
五百亩水浇地听上去不少,也只够呆在乡下做个小地主,想维持现在长安生活肯定远远不够。
至于酒楼不提也罢,之前一年下来除去开销落不下几贯钱。
正想着心事院门方向突然一阵喧哗,母亲贴身婢女春兰带着两名大汉压着一名婢女走进来。
不是别人,正是自己贴身婢女秋月。
“少爷饶命,少爷饶命,小婢再也不敢了。”
转过身注视着被按倒在地秋月,赵东升嘴角不由微微向上一翘。
刚来那会,他就发现自己这个贴身婢女跟宝岛那边挂着第一美女头衔林姓大明星惊人的相似。
只可惜,按照唐人以丰满为美的审美观来分辨,身材高挑苗条、瓜子脸、大长腿的秋月实在算不得美女。
只有像春兰那样身材微胖、珠圆玉润肉感女人,才符合唐人的审美观。
“怎么回事?”
春兰拿出一份卖身契及几个小银锭放在地上,“这个贱人,偷偷摸进夫人房中偷了卖身契,还有五两银子。”
赵东升眉头一皱,似乎没想到对方居然会做出这种背主之事。
家中最兴旺的时候,在城中拥有各种商铺十余间,城外良田三千亩,每日宾客盈门热闹非凡。
现在落魄了,不但父亲生前那些朋友纷纷上门讨债,便是家中一个小小婢女也想偷跑。
果然是墙倒众人推,大难来时各自飞!
“以前老爷在的时候,怎么处理?”
春兰立刻回答道;“直接打死,然后扔到野外喂狗。”
“不会有麻烦吗,毕竟是一条人命。”
“少爷仁慈,像这种吃里爬外背主之人,就应该卖到那种肮脏地方去被千人骑、万人压,直接打死倒是便宜她了。”
赵东升知道春兰对母亲最是忠心耿耿,所以也分外厌恶背主之人,只好出声道;“不会有麻烦?”
“民不举、官不究,自家签了卖身契婢女打死也就打死了,没什么大不了!”
“那要是有人举报呢?”
“也没事,去衙门交一百钱就能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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