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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一生谨守‘天理’,未有逾矩之处,没有什么错处,应当享阴福才对,为何要入泥黎殿?”
“未有错处?”
夜明扫视他一眼,看一眼旁边侍立的阴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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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阴差立即念道:
“马存庸,五年前在禹州对十一名妓女用封阴酷刑,至其死命,可有此事?”
“是有此事,这不该是加阴德的善举吗?如何算行恶?”
夜明闻言,问道:
“如何说这是善举?”
“小人杀的乃是不知礼义廉耻的妓女,是为维护天理正序,自然是善举。
似这等人,就该杀光杀尽才是。”
旁边阴差又说道:
“你还在一年内连杀七名改嫁之妇。”
“为夫守节乃是理之根本,此等变节之妇,自然该杀。”
“你还杀过一家人未满九岁的双胞胎女儿。”
“女子七岁就该裹脚才是正理,那家之女,九岁都不曾裹脚,自然不能留。”
马存庸正说着,忽然被打飞出去,重重砸在后方墙壁上,魂体都变得透明了一些。
动手的正是绿衣。
听着对方的罪行,绿衣气极,又听这家伙居然还不知悔改,再也压不住怒火。
马存庸被这么打一下,也是受创不轻,但仍是有些不服的问道:
“为何打我?”
绿衣满是怒意的从桌案后走出来,问道:
“那你看我这脚,又该怎么说?”
马存庸闻言,看向绿衣的脚,发现乃是一双大脚,顿时瞪大眼睛,连连道:
“有违礼法,有违礼法!”
(注:封建制度中,官方没有明确规定女子必须缠足,相反,多有禁止缠足之条令发出,此处为痴人歪理,不足为凭。)
听到这话,绿衣愤怒不已,上前对着马存庸一阵殴打。
旁边阴差见此,小声对夜明道:
“大人,这里毕竟是公堂,绿衣姑娘这样做,怕是有些不妥。”
夜明闻言笑道:
“当着主官的面殴打犯人的确不妥,所以,本官决定——
背过身去。”
说着,转过身不看。
嘿嘿,只要我不看,自然就不算在主官面前行凶。
对于这位的公然包庇行为,阴差也不好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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