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是不合规矩的,但这种事也没办法界定,她只能含糊的打个擦边球。
……
网站合同,无非是确定几个关键点。
一,是签约人和笔名
二,是如何分成以及有否奖励
三,就是版权归属。
在丁薇的印象中,十几年后,网站合同已经发展得很是全面。
根据写作水平签人和签笔名都有可能,还有可能加上年限和字数要求。
分成一般都是五五,分订阅收入和打赏收入,极少数会在三七,顶级作者不在此列。
奖励一般包括但不限于全勤奖,排名奖,完本奖励。
版权归属于网站,延续到死后二十到五十年……这也是争议比较大的一点。
如果卖出版权,那么网站将会与作者二八或五五分成,都有可能。
……
但她毕竟没有亲自研究过合同。
事实上,合同那么多,真正签约的那个作者自己估计都从来没认真看过,也只需要确定每个月能收多少钱就行了……
在这种情况下,丁薇自然能了解的就更少。
而此刻参考了学校那位网络小说作者的合同,在结合自己曾经隐约听说过的,她心里也有了想法。
……
这时候,点家网站也是有全勤奖的。
在不同的网站,全勤奖有可能按照收入比例,也有可能是固定额度。
丁薇记得,十几年后是日更四千,一个月全勤六百元。但好像现在要求的是日更六千,全勤一千元。
别小看这笔钱,很多人就是为着这个,才不断的写作。
在漫长又机械化的写作中,有人很可能灵感迸发,渐渐脱离桎梏,成就自己。
而有人却可能日复一日磨灭灵感,最后只能拿着全勤过日子。
而丁薇既然想快速打开渠道,这会儿还能有什么,比实打实的金钱福利要更吸引人呢?
……
首先,签人还是签笔名,都跟着别的网站一样,因为这方面也确实没什么可调整的了。
其次,如何分成?
那么多的网站都是五五分成,她虽然不知道运营究竟要花多少钱,但此刻既然不是以盈利为第一目的,还是三七吧。
倒是道具打赏,也归为三七。
现在看来,三七和五五可能差距不大,因为大家的收入天花板放在那里。
但丁薇可是看过新闻的,后世打赏,一天几万元和一次性一两百万都是有可能的……
基数大了,分成的诱惑就变得格外大。
至于全勤……
一天四千,六百元。
跟一天六千,一千元。
他是龙族龙子,却蜕变天赋失败,自巅峰跌落。圣女未婚妻自斩身孕,杀他证道。家族视他为耻辱,将他逐出,从族谱除名。绝境中,他苏醒前世记忆,华夏龙魂激活,化身地狱邪龙,拥有吞噬天地异火的绝世天赋。炼丹火,天劫火,三昧真火,地狱火等,都是他口中的食物...
他曾是圣殿国王,四大洲只手遮天,却因心爱女人的背叛,险些命丧黄泉。为复仇,他踏上回归路。在酒吧昏暗的角落,有佳人绝色,一个精彩纷呈的故事,就此展开...
这个天下大大小小数百国,说到陆地武功宁国近乎无敌,有四疆四库的虎狼横扫六合,陆地延伸到哪儿,宁军就能把战旗插到哪儿,可是海疆之外虎狼不及之处总有些人不服气,于是就有了那少年带刀扬戟,一苇渡江。...
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没想到,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
我是万古人间一剑修,诸天之上第一仙。...
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