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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的。”
女孩并没有看到凶手,但从她的描述来看,这家伙放火,就是为了看女孩如何垂死挣扎。
看来,直接杀戮已经不能满足他变态的心理了,他又想出了新的花样。
金在勇询问完女孩之后赶回警局,仁赫正在等消息。
“怎么样?问出点什么新东西没有?”
“没有,这个女孩并没有看到凶手,她被锁在房间里了。”
“凶手居然没有杀她?”
“凶手想放火烧死他,看来,以前的方式他已经腻了,恐怕以后还会有更变态的手段。”
“这混蛋,要是被我抓到,我要撕碎他。”
金在勇叹了口气:
“已经快2年了,我还从来没遇到过这样的罪犯,竟然躲藏的这么好。”
看到老搭档一脸的颓废,仁赫安慰道:
“别灰心,打起精神,一定能抓到他,我就不信他永远不会露出马脚。”
但金在勇还是很失落:
“晚一天抓到他,可能就多条人命啊。”
对他来说,他还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有力使不上。
接下来的几个月,命案还在不断发生,凶器也更多样化,老虎钳,锤子,剪刀……
男人的“犯罪日记”从一本变成了3本,上面记录的文字也越来越多,每一页都密密麻麻的写满了每次杀人的全过程和感受。
他的文采也越来越好。
这三本日记本,成了他最珍贵的宝贝。
每天睡觉前,都要拿出来读上一遍。
其中除了记录他自己的,他还从报纸上剪贴了好多报道,包括之前柳永哲的那些案例。
这些,都成为了他学习的材料。
不过,他不打算学柳永哲碎尸,虽然他知道,那样可能更刺激,但是这么做也很容易暴露自己。
他不想为了追求一时的刺激,打乱自己杀1000人的计划。
在自律方面,他绝对算得上楷模。
为了达成自己的目标,他戒烟戒酒,并且每天都要跑上6公里锻炼身体。吃的也非常健康,他可不想因为生病而耽误杀人。
2006年3月30日,男人又开始写日记:
“今天杀的那个女人皮肤真白,血流在她皮肤上,还挺好看,就是声音不好听,太沙哑了,叫的时候一点都不让人兴奋,不过用剪刀剪开她皮肤的时候,那“撕拉撕拉”的声音真令人陶醉,我以前怎么没想到这么干,太可惜了,浪费了这么多次机会。难怪那些家伙喜欢分尸,要是把整张人皮剥下来,一定很刺激,再剪开她的肚子,把她的内脏都扯出来,光想想就心动啊。不过,这还是太危险,我得谨慎一点。
柳永哲那家伙就没我聪明,难怪他这么快就被抓了。目前看来,这事只能幻想一下。想起来,我杀的好像都是女人,还有几个小孩,小孩太嫩了,不好玩,不如下次找个男人试试。
练了这么久,现在我感觉自己充满了力量,对付男人应该不在话下。哼,当年那家伙,要是被我找到,我一定狠狠的砸碎他脑袋,再把他那玩意剪下来喂狗,这个王八蛋。”
男人这次写完,突然有些愤怒,因为他想起了当年的事,这让他作案之后的幸福感荡然无存。
他突然对男人充满恨意。
他也想起了自己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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