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吴元忠只觉得喉咙一甜,一口老血险些出口,他将马上到了嗓子眼的鲜血,又咽了下去,孟贼不讲武德,阵势还未列好,便直接骑兵突袭。
前排的金军被冲破,后排的弓箭还没来的及射出几轮箭矢,便惊骇的发现,骑兵已经撞飞金军枪兵,冲到了弓箭手的面前。
刘坤高呼酣战,直冲敌阵,长刀左劈右砍,金军弓手被杀的惊慌四散,惨叫的倒在地上。
黄成的骑兵冲乱了金军前锋的阵型,三千骑兵竟如一道强力的箭矢般,杀穿前阵,直接透阵而过,旷野上,到处都是被骑兵撞的杂乱无章的金军士卒。
金声恒大怒,急令部将卢兴祖,领精兵五千余众,稳住阵线,围杀突阵之骑。
此时的黄成脸色煞白,一支流矢从侧身刺入黄成的腰间,而黄成见金军已经出动精兵,而且骑兵马力已竭,随即一挥手,传令骑兵返回。
骑兵略微整队,再次返身灌入敌阵,金军前锋本就还没聚拢的士卒,又一次被冲散,骑兵再次透阵而出,此时的骑兵几乎个个浑身浴血,有士卒不禁的发出一阵畅快的嘶吼。
而就在骑兵突阵而归时,孟浚所部已经做好列阵的准备,克虏军六千人排成五道阵列,手持自生火铳,居于中阵,其后则是一批两千余人的弓箭手,而高易的重甲军部署其后,效命军五营,三营居左翼,两营居右翼,钱彪所部武宁镇分兵两侧,以为后备,全军三万八千人,阵列齐整,旌旗猎猎,杀气震天。
而林士奇也已率部出城,他见孟浚全军列阵,欲与金声恒野战,当机立断,全军出城,弃南陵城,于东南方向,列起步阵,两万六千人,组成一道庞大的步军大阵,朝着战场上缓缓压了过去。
卢兴祖率本部精兵,抵至前阵,大肆斩杀到处乱跑之兵,而吴元忠也命部下收拢溃卒,重组阵线。
待阵线略微恢复,吴元忠欲哭无泪,损兵折将还是次要,只见部卒皆是一脸惶惶不安之相,就这士气低落的模样,还怎么打。
两军近三十万人的战场,范围极大,绵延数十里,金声恒亲自登高,眺望周军,虽然前锋被突阵,丢了一回脸,但没事,咱人多,兵多。
而金声恒远远看去,孟浚中阵,竟然不是甲军,反而是身无坚甲,手无利刃,仅有一支火铳,这时身旁的副将对金声恒说道:“大帅,贼中军无甲,或可选锐士突阵!”
金声恒缓缓摇头道:“孟贼也是久经战阵之人,岂会如此无智,此火铳兵或有玄机,先派人冲阵吧,耗其药石,精力,再遣本部精兵,一战而破之。”
末世时期战死的老军团长,重生为末世结束五百年后的新世纪小鲜肉(?) 每当我脑子里响起BGM的时候,就觉得自己无所畏惧。方召。 ...
天降神物!异血附体!群仙惊惧!万魔退避!一名从东洲大陆走出的少年。一具生死相依的红粉骷髅。一个立志成为至强者的故事。一段叱咤星河,大闹三界的传说。忘语新书...
从高山晕倒的那一刻开始,世间多了一个医门传人。...
生存,很容易。 生活,很艰难。 我族,要的不是卑下的生存,而是昂首高傲的生活。 我族,誓不为奴!...
一念成沧海,一念化桑田。一念斩千魔,一念诛万仙。 唯我念永恒 这是耳根继仙逆求魔我欲封天后,创作的第四部长篇小说一念永恒...
天生废材,遭遇龙神附体。继承了神龙的意念和能力,生鳞幻爪御水龙息行云降雨,肉身无敌。在这个人人都想屠龙的时代,李牧羊一直生活的很有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