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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苟敬的衣衫被小六一点一点地揭开时,那伤口触目惊心。虽说刀剑无情,可即使在战场上,死个人也不过是一刀,而苟敬身上的伤,则好像是人用钝刀子一刀一刀地剐过似的。
小六眼中有泪光闪烁了又强忍了回去,好容易才把苟敬身上的伤口清理了一遍,正要上药时,却被一只大手牢牢地钳住不能动弹,“带我去见主公,快,往西走!”
小六当场懵在了原地,进退不得,只得为难地朝屋里昏暗不明处望了两眼。
“主公知道你的忠心,俺也会一五一十地上报给主公,你安心养伤就好。”暗处那人说了话。
过了好一会儿,苟敬才慢慢地松了手。
那声音苟敬记得,是夏侯婴的,他是刘邦的中涓,但他又和其他只负责洒扫的中涓不一样,他是专门给刘邦驾车的,是从一开始便追随着刘邦打天下的刘邦的同乡。
因为有了他,刘邦决计不用担心自己会像百八十年前的那个倒霉的国君,在战场上硬是被车夫送给了敌国。
他是刘邦心腹中的心腹,他们的关系甚至比樊哙和刘邦的还要亲近。
只是,如此重要的人物,此时不在蜀中刘邦的身边,却千里迢迢地来到洛阳这个是非之地,一时间竟让苟敬不敢顾及身上的伤痛,支棱着耳朵听着。
“崽子是个好崽子,反应和口齿都利落。只是细皮嫩肉从来没经历过风雨的模样,能胜任主公的任务不?”
能,当然是能。
在接到此次任务时,苟敬头一个想到的,便是韩翊。
韩翊不单单是世家子。而且也是他看着长大的。十来岁时跟着韩家一众老小爷们到西边群山里打猎,与众人走散了。最后找到时,只见他衣衫破损,血迹斑斑,四下里儿狼尸零落。
不要说他一个十来岁的孩子,就是在场的最壮实的人,也不一定能在如此群狼的围攻中活下来。
都说人怕出名猪怕壮,出于对韩翊人身安全的考量,韩平把这事给捂了下来,可当时的情形还历历在苟敬的眼中。
这样的事远不只一件两件的,虽说其他的都没有群狼之死那般地震撼,但苟敬是看着韩翊长大,他十分笃定,韩翊就是刘邦要找的人。
“子房先生说了,这次押上的,可是主公的全部身家性命,容不得丝毫差错。所以,蜀中派了小九来与那崽子作生死决,赢了的才配做这件事。”
苟敬的心里一个咯噔。
他听说过小九,是刘邦麾下最强的间者。对方是如此地神秘,就连他,也只是听说过,甚至不知道对方是男是女。
一万种况味涌下心头,天底下果然没有白得的饼饵。看似泼天的富贵,却是拿命也不一定能换来的。
只恨这世间没有后悔药的买处,苟敬恍恍惚惚地又睡着了。
夏侯婴走了,不知在什么时候。
待到鸡啼三遍,苟敬才真正地清醒了过来,麦粥过后,小六问他,
“阿爷,韩家都已经那样了。你说韩翊那厮能在三个月里凑够那两万金不?为个小娘,得了个劲敌,犯得着吗?”
“啊齁,呸!”猛地一口浓痰重重地啐到小六的脸上,身上的伤口被扯得生疼,像是钝刀子慢慢地在割。
都什么时候了,小六还在关心这些个无关紧要的问题,白白带了他这么久,真是气煞人也。
两万金,是个什么数目?只要操作得当,都够取当今楚霸王的半条命了,别说是极盛时期的韩家拿不出来,就是把跟前已经被搜刮过好几遍的洛阳城翻个底朝天,也不一定抠得够。
此路不通走彼路,钱财是死的,他韩翊可是活的,要是这点变通能力都没有,那还真是他高看韩翊了。
小六的指节有些泛白,也不去揩脸上的唾沫,星眸中精光乍现,而后又极快地垂下了眼睑。
“这是在哪?”屋内的光线很暗,苟敬有些看不真切。一丝风都透不进来,苟敬可以肯定的是,这不是平常猎人暂歇的小屋,更不是山神庙。
作为间者,只要一息尚存,都得精准地判断自己的位置,然后好相机而动。苟敬为自己的虚弱感到羞耻。
“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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