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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薛绍彭问,明远点头笑道:“是的,想向道祖兄请教。我家想要买一匹好马,该到何处去买?”
去了一趟乐游原,倒让明远想起——养马,养好马,其实也是一个相当烧钱的项目。
在陕西路,马匹是管制商品,不是寻常人可以买到的。因此明远要买马,必须要找薛绍彭这样正儿八经的“官二代”,打听门路。
“包在我身上!”薛绍彭冲明远拍了胸脯,还不忘了补充一句:“确实,远之你家也是该养上一两匹马,这样出门也方便些。”
薛绍彭说话算话,第二天就叫伴当给明远递了信,让他去城西崇化坊,那里有群牧司的官员出售用不着的军马。
明远去看了,却发现这哪里是“用不着的”军马,分明是十分神骏的良驹,只不过看来口齿尚幼,应该是还没到在军中服役的岁数,就已经被群牧司从马场送出来,悄悄地卖给“关系户”。
于是明远花了80贯,买到了一匹通身乌黑、唯有四蹄雪白的良驹。
普通马匹的市价在30-40贯之间,这匹马明远付了80贯,却也觉得很值。
马缰一到手,明远立即给家里的新成员起了个名字:“踏雪”。
踏雪一牵回家,立即受到了家里人的热烈欢迎。别人倒罢了,十二娘对有着一对灵活长耳朵和温柔黑眼睛的踏雪极是宠爱,特地把自己喜欢的饴糖都省下来,托在手里,慢慢地喂给踏雪吃。
而胡四则张罗着为踏清理建马舍,囤积草料。他在上一任雇主家时是门房,照料马匹算是他的本职工作,因此拉着明远念叨,好让这位小主人明白养马的后续开销有多大。
“……除了草料,这个年岁口齿的马匹还要多吃豆饼,还有就是……最好每天能喂两个鸡蛋……”
“这我明白,”明远轻轻点头,“都安排上。”
他对此再明白不过了,在现代哪怕是养一辆豪车,也一样需要加油和保养。何况这不是什么豪车,而是活生生的骏马。
胡四顿时舒了一口气,面上露出笑容,应当是觉得主家大方,又通情达理。他却不知道明远心里也暗暗舒了一口气——如此看来,踏雪每年至少能给他带来30贯左右的开销。这令明远感到很满意。
他们主仆二人站在马厩旁说话。胡四望着踏雪刚刚“制造”的一堆马粪,乐呵呵地说:“这小家伙,胃口真好,马粪也多。这一匹马一天的马粪,少说也要值两文钱呢!”
明远一听:还有这等好事?
他立时想起听薛绍彭提过一些关于群牧司的事。据说群牧司的官员,在本职工作之外,还会贩卖马粪赚外快,毕竟马粪只要稍加处理,就能当做燃料和肥料。据说群牧司因此而富得流油。坊间甚至有句俗谚,“三班吃香,群牧吃粪”1。
想到这里,明远忍不住扬起唇角,告诉胡四:“胡四哥照顾牲口已经很辛苦了,清理马粪的事,就雇专人上门来做吧,也费不了几个钱。”
胡四却说:“其实小郎君也用不着为此专门雇人,只要跟外头说一声咱家养马,就会有人乐意来收的。”
明远却很坚定:“不,以清理为名,雇人来做,一次给十文钱。清出的马粪由他们自行处置。”
胡四听了,原本还在纳闷主家为何如此,但转念一想就明白了,感叹起明远:“小郎君真是仁善……”
这是明远在本时空行事的原则——能够多创造工作岗位就尽量多创造一两个,反正他需要花钱。多雇一个打零工的,这世上的某个角落许是就有一家子能吃上饱饭。
他安顿好了踏雪,转身又出门。
按照薛绍彭的建议,他打算再给自己雇佣一名伴当。
上次在乐游原时,堂兄明十一曾被人误认为是明远的伴当,场面一度十分尴尬。薛绍彭事后也委婉地提醒明远,用自家堂兄做伴当不太合适。
明远略有些无语。
在现代时,他那些同龄人都喜欢给自己找个“助理”,由他们来打理自己的衣食住行,处理一应琐碎事务,帮忙叫个外卖,代回个微信之类。
但明远不喜欢助理。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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