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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地叛军咬牙切齿,恨之入骨。
妖蛮虽然嗜血,但对妖马却感情很深,通常一人一马,相伴终生。战马死了,也舍不得吃掉。
看着杜预带滁州军民,杀马吃肉,美滋滋样子,如何不恨?
杜预更派人不断去城下,收集敌人身上箭矢,充实城防。打仗消耗最快的就是箭矢,北狄胡蛮强壮彪悍,通常要消耗十来个箭矢才能杀死一人。
但叛军也看出,滁州缺乏箭矢,自然不能让杜预轻易取回箭矢,不断派出游骑兵射杀前去回收箭矢之人。
滁州军民尝试了几次都以失败告终,反而让叛军更加摸清了城防虚实。
整个白天,安禄山叛军竟然没有发动攻城。
王异惊诧道:“咦?安禄山真能沉住气,他不怕在我滁州城下,耗日持久,耽误他进攻长安?”
杜预平静道:“不知他在耍什么花样,但我等将叛军主力拖在滁州,等于替朝廷分担了大部分压力。安禄山被我们拖在这,潼关只能由史思明带兵去打。以哥舒翰老将的沉稳,相信他不会让史思明得手。”
“如此局面,对我大唐非常有利。”
“我等只要守住滁州,拉稳仇恨,安禄山每多待一天,就距离败亡更近一步。最好与他僵持几个月,等大唐各路勤王大军汇聚,击破史思明,安禄山想跑都跑不掉。”
众人对杜预敬若天人,纷纷叹服。
“如今,我滁州最紧缺的,是箭。”
杜预紧皱眉头:“没有箭,就不好守城。北狄叛军,实力比我军民强太多,一旦爬上城墙,一个能打五个十个普通人。要守住城,必须多多储备箭羽。”
“我已经让工匠,在连夜加班加点,生产箭头。”
陈炜皱眉道:“但一时间,远水解不了近渴,也生产跟不上消耗的速度。”
杜预眉头紧皱。
他屡屡施展才气,抢抓先手端了补给点,设伏诱杀崔浩之,诗成镇国杀安庆和,滁州与安禄山叛军的实力鸿沟依旧泾渭分明、天渊之别。
滁州库存的弓箭,所剩无几,明日拿什么抵抗叛军进攻?
夜色,降临。
此时,叛军营地。
安禄山将酒杯中的血酒,一饮而尽,血红的双目死死盯着远处的滁州城墙,眼中喷火。
血酒腥气冲天,乃是酒与人血混合而成。
中行乐站在阴影中,冷冷道:“燕帝,作为盟友我必须提醒你——你又浪费了整整一天时间。每过一天,大唐各地勤王援军,就会有一批赶到潼关,你攻陷长安的希望会更加渺茫。”
“老子的事,不用你管!”
安禄山愤怒将酒杯砸在地上。
望着中行乐冷笑而去的背影,安禄山却露出阴险奸笑。
他走到后堂,冷冷道:“准备如何了?”
一个獐头鼠目、老鼠胡须、背后还带着尾巴的老头出现,奸笑道:“启禀陛下,我等从西戎来的吐蕃鼠人,从昨夜开始连夜挖洞,通向城内地道已挖好了。”
此人说是人,但其形容猥琐,佝偻身子,看上去倒像是一个人立而起的硕鼠!
此人,便是吐蕃鼠人首领【松杰干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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