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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曦知道这个就是老板了,当即上前一礼,道:“每天三百滴,没有问题,不知道你们都需要什么血液?”
老板道:“这几天我们最需要火蝎的血液,制造一批烈火符。”
林曦点点头,道:“没问题,每天三百滴,价格怎么算呢?”
老板道:“每滴火蝎的血液是两颗下品灵石。”
林曦伸出手,微笑道:“成交。”
林曦这个行为,却是前世和一些人学的。那个时候,因为这种小作坊收取的材料每天都有限,三百滴之后,你再来卖就不收了。
这个时候,就有一些比较霸道的玩家,不许其他人来卖,只能自己卖给这个老板。这老板竟然也不管其他,反正一枚灵石一滴血液,谁来卖都行。
那个老板和那个玩家达成了协议,就收了牌子,每天等着这个玩家把血液送来,如果要是这个玩家什么时候不送了,他就再把牌子挂出去。
现在,林曦知道这个秘密,自然是先预订了这个份额,到时候,他就可以通过低价收购其他玩家的血液,然后再卖给这个老板,赚取灵石。
这种血液如果要是卖给那种大路货的商贩的话,肯定没有这个价钱,会非常低。
和这个老板商谈好了这件事,林曦便出城去,继续猎杀火蝎。
前世的时候,游戏初期,很多人组队来这里刷火蝎,交任务,或者贩卖材料。
无论是火蝎壳,还是蝎毒,还是蝎血,蝎尾,以及蝎钳,都是可以用来作材料的。
蝎壳可以用来炼制护甲,蝎尾可以用来炼制丹药,蝎钳可以用来炼器,所以,这种东西,还是比较划算的一种妖兽。
用土狼的肉吸引火蝎的方法,也是在那个时候一些玩家发现的。
三百只火蝎,对于现在的其他玩家来说,绝对是遥不可及的。但是,对林曦来说,已经没有什么困难,有了虎王刃,再加上玄冰指、聚土成兵,火蝎简直就是踩死一只蚂蚁那么简单。
依然到了上次和谭晶晶一起猎杀火蝎的缝隙那里,林曦照旧杀了一只土狼,然后把土狼的肉块放在地上引诱火蝎过来。
再次钻进那个缝隙,林曦忍不住再次想起了和谭晶晶那旖旎的一幕,脸上忍不住浮起了一抹笑容。
这个时候,一只火蝎已经嘎吱嘎吱的爬了过来。
林曦祭出虎王刃,嗖的一声,只见一道寒光闪过,那火蝎坚硬的壳立刻被虎王刃给打的划出了一道深深的血痕。
这虎王刃的威力,比之第六重的玄冰指还要更强上了许多,不愧是凡级中品的法宝。而且关键是用法宝的话,不需要耗费那么多的法力,而且攻击的速度也很快,不用那么多的念咒和手势,只需要很简单的操作。
林曦便不再使用玄冰指,凭借熟练的御剑手法,快速的操纵虎王刃不断击杀火蝎。只用了三十秒钟,这一只火蝎,就被林曦给干掉了。
火蝎的壳十分的坚硬,没有什么明显的弱点,击杀起来,十分费力。如果是一般的玩家,要想杀死一只火蝎,得费上九牛二虎之力。
下面,林曦就是把聚土成兵、玄冰指一起用上,再加上自己有黄晰盾作为保护,这些火蝎不能够给林曦造成太大的伤害。
纵然是三四只火蝎一起过来,他也是可以轻松的灭掉。
如此,用了三个多小时,林曦便收集到了三百滴火蝎的血液。这个速度,相当于一个五人的小队一天的工作量了。
带着三百滴火蝎的血液,林曦回到了制符店,把三百滴鲜血交出去,得到了三百颗灵石的启动资金。
“明天,人就应该多起来了吧,我就可以来收这些材料,不用再自己出去打了。”林曦心里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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