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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碧捂住嘴,眼睛笑成了月牙。哈哈哈,她就知道章叔叔会这么说。每次她失恋,找章叔叔聊一聊就能很快恢复好心情。
“我觉得问题还是出在我自己身上多一点。”笑过之后,朱碧清醒地说道:“第一段恋爱,那个男生太粘人了,我不喜欢粘人的,我性子有些独,需要很多个人空间,我不希望别人过多的打搅我。其实我知道,我脾气是有点怪的。
“第二段恋爱,那个男的长得不耐看,我才看了两星期就腻味了。我太颜控了。
“第三段恋爱,那个男的明显是为了我家的钱,对我太卑躬屈膝,我受不了。这次是第四次,没了家世的点缀,其实我也只是一个普通女孩子,我也会招人厌。不,其实我比一般女孩子更招人厌。”
朱碧幽幽叹了一口气。
章鹄一句一句反驳:“太粘人的男人没出息,你看不上就对了。每个人都需要独处,作为伴侣,就应该给对方留出这样的时间和空间才是正确的做法。你脾气一点都不古怪,你很可爱。爱美是人的天性,世界上就没有不颜控的人。没了家世的点缀,你还有很多优点,我一天一夜都数不完。”
章鹄说着说着就把自己给逗笑了,伸出手揉了揉朱碧烫成小波浪的毛茸茸的长发,无比温柔地说道:“你哪里招人厌了?我怎么看不出来?我家的小天才是世界上最可爱的姑娘。”
这句话,他几乎从朱碧小的时候一直说到大。
他是真的这么认为。
朱碧抓住他作乱的大手,嬉笑道:“你是我章叔叔,你当然觉得我哪儿哪儿都好啦!”
不知怎的,她忽然想起一个成语——情人眼里出西施。
自己和章叔叔?情人?
朱碧脸颊忽然涨得通红,像放开烫手山芋一般,连忙放开了章叔叔的手。要死了,她这颗神经病一样的大脑怎么会产生那样的联想?
朱碧慌神了,急忙冲服务员招手:“麻烦这里买单。帮我把这个、这个和这个各打包一份好吗?”
章鹄奇怪地问道:“你怎么就走了?你公司有事?我把今天下午的行程都推掉了,准备陪你去逛街。你不买买买,你心里能舒服?”
朱碧每次失恋,章鹄都会陪她从白天逛街到深夜,这是惯例。
“今天不逛了。”朱碧红着脸摆手,像是有些着急。
“怎么不逛了?忽然良心发现,舍不得宰我了?”章鹄戏谑地问。
朱碧的脸颊越来越滚烫,心情也越来越慌乱。什么舍不得啊,章叔叔胡说什么呀!
嗨呀,这么一说,竟然还真的有点良心发现了!
朱碧捂着胸口说道:“我心慌,我想回家。”
她眼眸水汪汪的,皮肤红艳艳的,精致的脸蛋被毛茸茸的长卷发裹成小小的一团,看上去又可怜又可爱。
不知怎的,章鹄竟看愣了,心脏不受控制地在胸腔里狂跳。
他也慌神了,连忙说道:“那就回家吧,我送你。”
两人提着一个糕点盒子从咖啡厅里走出来。心不在焉的朱碧下台阶的时候没看路,身子忽然歪了一下。
章鹄连忙伸出手,将她搂进怀里,还习惯性地拍了拍她的后背,柔声安慰:“没事,别怕,章叔叔护着你呢。跟你说过多少次了,逛街要穿运动鞋,别穿高跟鞋。”
朱碧反射性地抱住他的脖子,趴在他宽阔强壮的胸膛里喘气。
两人的姿态非常亲密。
就在这时,吴子瑞被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挽着手臂,从台阶下走上来,愕然地看着两人:“你们在一起了?”
朱碧和章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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