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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5章 捡回一条命(第1页)

鸡鸣郡公堂上,鸡侯询问:“森仲虎!你可有话要说?”

“老森当然有话!”这时候仲虎终于可以说话了。

“我那三宗罪先且不说。

“我兄李唯一,命数大减,其寿元早就不足千年。

“森某此行,只为寻找救命奇木。

“一番好找,机缘巧合下,我还真就得了一株奇苗。

“奇苗木身金命,想来价值也是不菲。

“捕头宫某、句某、田某,三人抢走了我的灵苗,还说就要发财的话。

“这三年来,森某叫破喉咙无人理会。今日地侯须得为我做主,追回那救命的灵苗。”

仲虎话才说完,鸡鸣侯身侧,阴轨传音说道:“我侯明鉴,臣以为这事可以另行立案。事有主次,此刻审判之重点就该是那三宗罪。”

鸡鸣侯眉头一皱,他放声说道:“反正耽误不了多久,本侯且问问再说!”地侯不知咋想到,他竟然要传三名捕头上堂。

三名捕头其实早就候在了堂外,此刻听宣还以为是要指证森仲虎。听了地侯问话,三人一阵好笑。强抢他物当然是人所不容,可这森仲虎既然可以抢劫,三人为何就不能伸张正义。那可是在大森林。

随后,森仲虎与三人对质了一番。当鸡侯问及灵苗是否夺自豹妖之口时,森仲虎顾左右而言他。仲虎强调,自己委托狼族率先瞧见。豹子抢走,自己夺回,于情于理灵苗该是自己的。

三捕似乎还有话说,地侯却是给止住了。只听地侯说道:“所谓‘情理’,何情何理,森仲虎你倒是说说!”

仲虎琢磨了一下,他还真就说起了理。化形以下灵族,不出森林世界,不识人间法度,这叫与世隔绝。

丛林法则其实就是群妖的规矩。灵苗即便不以先后瞧见来定论,先得手的人才是正主。如若捕头公干,全都默许洗劫一番,这算哪门子的人道规矩,这与丛林法则有何区别。

如果有条律规定劫妖就不是人,且地侯只护佑人族仙民,那仲虎也就认了。要是没有这样的规矩,那老森他还真就不服。

三捕气得是浑身发抖。本以为这人愚钝,不成想劫妖这嘴皮子也着实厉害。

地侯再问三捕,可还有话要说。宫提其实已经把握住了一丝漏洞。他在强调,森仲虎说的没错,当时确实是在灵化森林,那里可不是人间天堂。

要是在森林之外,万民确实要受地侯庇护。如那窥元黑豹,它也只是森林里的凡圣,还不能与人类一概而论。

灵化森林并不属于王化之地,至少严格意义上不是。这人间的秩序,要是全盘搬到大森林,那所有的妖灵几乎都是杀人犯。

宫提强调,自己三人不识森林的法度,因为他们无从考证。既然事发当时就是在大森林,三名捕头为黑豹打抱不平,不算抢人财物。虽然双方都是鸡鸣的子民,可也没有哪一条律法对此有过明确的规定。

这些话都把人给听乐了。且瞧上界地侯他是如何断案的。

说白了,此界关于灵化森林的条律其实就是很简单,地侯好像都没有要修正的意思。当然,地侯说啥就是啥,这一点几乎不会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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